书名:中国哲学简史
作者:冯友兰
译者:赵复三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2017-10
ISBN:9787559605825
一、太极
“极”字原意是屋脊的大梁,新儒家用以表示事物的最高原型。
每类事物都有它的“理”,这“理”便是事物之所以然。这“理”便是该事物的“气”,这就是说,“理”是事物的终极标准。
整个宇宙也必定有一个终极标准,它是至高的,又是无所不包的。它包括了万有的万般之“理”,又是一切“理”的概括,因此称为“太极”。
朱熹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至。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
二、太极的地位
朱熹说:“无极,只是极至,更无去处了。至高至妙,至精至神,是没去处。濂溪(周敦颐的号)恐人道太极有形,故曰无极而太极。是无之中有个至极之理。”
太极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的地位,相当于柏拉图思想体系中的“善”的观念,或亚里士多德思想体系中的“神”的观念。
太极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不仅是宇宙万有之理,同时还内在于每类事物的每个个体之中。每个事物继承了它这类事物的理,在这个个别的理之中,又有太极整体之理。
朱熹说:“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
三、“一”和“多”的关系
在柏拉图哲学中,理念世界和感觉世界的关系,以及 “一”和“多”的关系,怎样解释清楚,是一个难题。
朱熹也同样遇到这个难题。朱熹用“月印万川”的譬喻来解释。
至于一类事物之理和个别事物之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涉及“理”被分裂的问题,这未被提出。如果有人提出的话,估计朱熹会用同样的月亮比喻来打发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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