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在网络上暴露自己或者家庭的隐私,(当然我所说的隐私不包含家暴这种侵犯个人人身安全和自由的事情,这个不仅仅违反了道德也触犯了法律,我所说的隐私无关好坏),让这些本来私密的事情变成他人的谈资,然后就为了显示自己的存在或者引起他人对自己的同情?家丑也是其中的一种。
家丑,名词,使某家感到不光彩的不能公开的事。
国人说家丑不可外扬。那首先需要定义下什么是家丑?我理解的家丑可能更多的是家庭内部的不涉及犯罪的纠纷和牵扯,比如在家庭中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双方各自不堪的私隐和毛病等等,这些东西是否要外扬其实是看个人的选择和所处的环境。就我个人而言,每次看到热搜榜里那些明星的家庭琐事时真的是觉得很无奈,为什么他们的一举一动这么多人关注呢?确实,这些明星们的隐私满足了吃瓜群众偷窥的欲望,但是我们有权利对他人的生活进行所谓的道德评判吗?
当然,把自己的家丑发出来的也是勇者,一方面敢于暴露自己的不堪,或者某种意义上是愚蠢,因为说得越多错得越多;另一方面相当于把自己和家庭都放在他人的显微镜下,让所有喜欢站队的人来指指点点。想来报自己的家丑的人可能真的觉得自己承受不住了,希望可以获取某种舆论上的支持吧。
可惜事实是即便站队支持也不过还是看热闹而已,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心智差一点的还会被这些无关的人的指点弄到精神状态都不对,情绪会受到影响。何必呢?契约社会,按契约走就好了。实在不行,找法律解决。
和菜头老师说所谓外扬是要看环境的,如果你生活在一个小村,那么不要装作自己活在大城市里;如果你生活在一座城市里,那么也不要装作自己依然生活在一个小村。
世间的万事都有代价,选择在某个人人都亲切友善的小村里生活,享受这里的人际关系和便利,那么就要承受于此而来的代价——你不能随心所欲地活着,你只能作为村落的一份子而活着,你需要承担你的义务。其中,就包括了接受他人指导如何生活的义务。
选择在某个人人疏离冷漠的大城市里生活,享受这里的自由和自我,享受契约带来的服务和便利,那么就要习惯于闭嘴,对他人和他人的家庭事务保持距离,不要指手画脚,不要评判黑白曲直。因为这是在争夺民事法庭法官的饭碗,把他人的私事当作是真人秀电视节目加以消费。
家庭纠纷这种在现在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里,有任何一方觉得不公平,这不是社会大众可以来进行裁决的事情,而是应该交给民事法庭,让法律来进行判断。
成熟的人应该有边界意识。换位思考,你希望自己的隐私被大家来谈论吗?那我们有这个时间,不如去看看韦布望远镜拍回来的照片,想想人类是多么渺小,还有好多未知需要探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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