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和荔枝有关的古代故事,杜甫不过是饭桌上的一个配角,就是正在读的马伯庸的《长安的荔枝》。见过作者本人的演讲对阅读这本小说倒没有多大影响,但我还是坚持不要见作者,就像听流行音乐——听就好了,演唱会就不要去了。
尤其是看一个古代的故事,它的乐趣之一必定在于在脑子里去除所有现代化的东西后再营造它,体会细节中的乐趣。比如交通、物流、信息传递、食物保养,那时候没有车、快递公司、通信工具和冰箱,这些事儿都要按当时的条件来运作,可以想见在古代的恶劣条件下人们的生活是怎样的,这就是乐趣。乐趣并非笑话古人的生活条件,而是体会不同的生活状态。我读书很慢,尤其是跨时间和地理的书,需要在脑子里慢慢营造,营造环境、语境、生活用品的样子、生活工具的样子,以及他们衍生出来的情况。中国古代的样子;读福莱特时要想象欧洲中世纪的样子,这对我来说是乐趣之一,尽可能不要略过。
读书未必非要读小说,读小说也未必一定选择故事,但故事能让读者变得敏感,敏感到什么程度和样子就看读者个人了。有的人觉得一个故事没什么,有的人倒觉得趣味奇妙,体验可丰富可单一,都是一种呈现,而非非要对比出个高地优劣,大无必要。不要宣扬书籍有多么好,故事有多么大的意义应该读,而是进入到内如,列举什么书里的什么故事的什么细节有趣味,自己看出了什么趣味,这才是交流之本。而非要说“我们应该读书”那样的空泛口号,客观上已经被说的太多了,听的人也听恶心了。
在只能骑马的年代,要把四天就会坏掉的鲜荔枝从广州运到长安,一共是五千多公里(手里无书,作者给出了明确的数字)。将视角落在具体的环节上,无论书还是故事,它的趣味自然显现。虽然我还没读完整本小说,但心里不由得已经再想,这样的条件和环境主人公得如何完成皇帝派下的任务呢。放在今天十分简单的水果运输,在古代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何况还有杜甫这样的文豪做陪衬,很难不是一篇好故事、好小说。用作者现场对我们说的,他要写的精确,不是“一拍马就是十里地”,而是要把人物是骑着什么、怎么走的、在第几个路口拐外等等写的一清二楚。我觉得这并非单纯的细节控,而是让人物变得丰厚的手段,给予读者更丰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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