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强弱并没有太大关联。我能够坚持跑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怎么也坚持不了。
我就这样开始了跑步。我当时的年龄是三十三岁,还足够年轻,但不能说是青年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样的年龄,我开始了长跑者的生涯,并正式站在了小说家的出发点上——虽然有点晚了。
“痛苦”对这一运动来说,乃是前提条件般的东西。不伴随着痛苦,还有谁来挑战铁人三项赛和全程马拉松这种费时耗力的运动呢?正因为痛苦,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们才能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才能最终认识到(如果顺利的话):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和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包含于行为中的流动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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