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耻恶衣恶食者”,就是以“恶衣恶食者”为耻,也就是瞧不起穿衣吃饭“品质”不高的人。
很多人追求生活品质,这本无可厚非。
但如果自己生活有了品质之后,反而看不起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这就是“相”,对这种人,我们的态度应该是“未足以议也”——无视他们的阴阳怪气、冷嘲热讽,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立志于行圣人之道的君子,对“耻恶衣恶食者”的态度应该是“未足以议也”。
我们经常说,不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其实也是在说,对于那些本来就不对的人的看法,就应该“未足以议也”。
当你寒窗苦读之时,如果有人说,努力有什么用,不如生得好;
当你辛勤工作之时,如果有人说,努力有什么用,不如嫁得好;
以上的“有人”,便是“耻恶衣恶食者”,我们应该完全无视,不要被他们带了节奏。
罗翔老师说:人的内心都有幽暗之处,应当接受法律与道德的约束。
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更多的考验往往来自于内心。
我们的脑袋里应该经常有至少两个小人儿在跟自己说话,对于选择了“志于道”的人,就要坚决地对那个鼓吹“耻恶衣恶食者”的小人采取“未足与议与”的态度。
否则,便不是“无类”、“不相”了,“志于道”也就沦落为小资们风花雪月、附庸风雅的一个口号。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回”,颜回,孔子最出名的学生(没有之一,七十二贤之首,不需要“之一”这种字眼来肯定自己的地位),也是孔子心目中立志行“圣人之道”的一个典型。
本章是承接上一章意思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是典型的“恶衣恶食”。
“人不堪其忧”,这里的“人”是“人不知”的人,他们对“恶衣恶食”这种情况不能忍受。
这里要强调一下,“不能忍受”与“以之为耻”是两个概念,否则就把水深火热的群众与风花雪月的小资给混为一谈了。
同样是“恶衣恶食”,虽然普通百姓“不堪其忧”,但颜回却能“不改其乐”,这正是“人不知”与“人不愠”的境界差别。孔子因此给“贤哉,回也!”的赞誉,而且是一句话前后两次。
为什么颜回能“不改其乐”呢?因为颜回是“志于道”之士,他能“不相”、“无类”,所以能做到安贫乐道。
这里也要强调一下,孔子之所以赞誉颜回,并不是在赞誉“共同贫穷”,也不是鼓吹如某个历史时期所谓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越穷越光荣”这些过度意识形态化的站队言论。
按某些宗教所教唆的那样故意去做苦行僧,这些是严重地“相”,是与行“圣人之道”所坚持的“不相”的原则背道而驰的。
孔子之所以赞誉颜回,是因为即使“恶衣恶食”,颜回也不以为耻,反而“不改其乐”。
“安贫”只不过是表面,“乐道”才是孔子所赞誉的颜回的真精神!
正如我们之前讲过的那样,对于立志行圣人之道的人,应该“朝闻夕死”、“不舍昼夜”,无论外部条件如何,都要承担起这圣人之道,知之行之,将其弘扬光大,以最终实现“人不愠”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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