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年,因众所周知的原因,学生经常需要居家上网课。
学校的老师也会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教学,如果老师在网上教学的时候,在学习通中放置他人发表的论文或电影,给学生进行学习,这种行为属于法定许可的使用吗?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
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等。
以上是关于教科书的法定许可制度,分析可知,其包括以下几点:
1.目的是:为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
2.用途是:编写出版教科书;
3.应当做到: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其中,教科书是指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但不包括教学参考书或教学辅导材料。
故,从上述阐述可知,在学习通中放置他人发表的论文或电影供学生学习,这种行为是属于提供教学辅导材料的行为,并不是用于编写教科书,所以不能属于教科书法定许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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