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面发生的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案件,往往让受害者背上一生的阴影,因此我觉得,对于校园暴力及校园欺凌案件中的施害方。要实行一定程度的严厉体罚。
你都看着我没觉得,通过心理治疗或者其他的方式,来校正他的心态,避免在心理方面留下了不当的阴影。
而对于施害者,那么方法就非常简单了。
首先恢复鞭刑,所谓的恢复鞭刑,其实就是打屁股,当然,不是用普普通通的一些教打来打,用鞭子,那种羊皮鞭,效果特别好。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发达,对一些经常欺负别人的人来说,他们也怕打,对于孩子来讲,由于他们对于个人名义的重视度不够,所以说打是最好的办法。
其次我们应当发现一些根源性的问题,很多孩子在学校里面欺负其他孩子,是来源于家长的教育,或者来源于家长的不管不问造成的,因此对于家长也必须有一定的惩罚制度。
简单的赔偿受害方的一些经济损失,我们就不再讨论了,我们觉得应当把家长也进行一些治安方面的处理,孩子犯了错误,如果够不上了刑事处罚责任,那么家长必须进监狱替孩子去承担责任。另外对于一些教育不良的家长应当恢复明朝的一个简单的制度就是说,在一定的新闻媒介上对于优秀的人进行表扬,对于一些家庭教育非常不当的人,也进行公布,让他们丢人。
第三,对于一些恶性的校园欺凌以及校园恶性事件,我觉得没有必要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保护。现在的孩子太懂法律,结果造成了有恃无恐。所以说,对于一些。从正常观念上来判断,已经无可救药的孩子,坚决送到少年管理所,甚至直接依法惩处。
没有人想对孩子的教育说三道四。有些孩子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的孩子,损害了其他的家庭,我们不能永远用善良的对待,特别不能用善良来对待一些品行极端恶劣的人。
以牙还牙,才是真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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