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坐下准备写作,我感到既兴奋又害怕,我梳理自己杂乱的思想,却感觉无处着手,我等着灵感造访,但他来了,我们的结合却差强人意。很多时候一两个个小时过去了,我写了两三百字,我审视着这两三百字,它们像我难产的孩子,虽然生下来了,却有明显的缺陷,他们也在审视着我同时露出轻蔑的微笑,他们是明天我再看到时,被称作“垃圾”的东西。我经常在写作的过程中陷入自我怀疑,为什么我的语言如此贫乏,为什么我的思想如此浅薄,我为什么总是重复我听过、读过的话,我自己的话在哪里?这无数的追问使我的写作过程异常艰难,曾经我认为写作是灵魂的避难所,写作让我感到愉悦和幸福,但现在我明白写作是痛并快乐的感受,我要学会从这种自我折磨中取乐。
村上春树在《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中描写了自己对于写作的感受,他认为要成为靠写作谋生的人需要付出很多的辛勤和汗水,天赋运气固然重要,但勤奋和坚持更重要。约翰·麦克菲在《写作这门手艺》中传授了非虚构写作的技法,让我们得以一窥他那充满冒险和刺激经历的写作过程,但同时认识到写作是多么耗费脑细胞的事。而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坚持每天写作,并且写作一本书要修改三遍。可见虽然写作是每个人都能做的事,但要写出好文章则需要自律和韧性。
作家有自己写作风格,这种风格就像嗓音之于歌手,是作家的一种标志,就像我们说的辨识度。一个歌手越有辨识度,我们越能记住他,并在听到他的嗓音时准确说出他的名字,所以一个作家将自己的思想凝结于文字之中,用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表现出来,这使他成为了他,如果一个作家的思想深邃,写作风格独特,则他更有可能成功。曾经我参加过一个阅读写作训练营,训练营的老师有很鲜明的写作风格,他的阅读量巨大,总能引经据典说出很多我不熟悉的作家和书籍的名称,他的文章也总喜欢引用一些名人名家作品中的话。这几乎成为了一种模式,以至于有段时间我认为只有他这样的人才配写作,写作是系统地学习过文学或者哲学之类的人才能做的事,普通人的知识储备所写出来的只能是东西,对,普通人只是在写东西。但后来我发现为什么我在读卡勒德胡赛尼时感觉到痛彻心扉的悲伤,读史铁生时感到遗憾和无奈,原来平实的文字能带给人更加深刻的感受,那些让你跟着作者一起快乐一起忧伤的句子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在文章中罗列不为大众熟知的名家名作会让人心生敬畏,可是质朴如汪曾祺老先生,也能让我们体会烹羊宰牛的乐趣,体会人间至味。写作风格没有好坏,有时这取决于你的写作目的,但关键是要找到自己风格,每个人都需要在不断的阅读和书写中训练自己,当你输入和输出的够多,你便可能找到一条通道,一个属于你的不可言说的写作的秘密通道,这个秘密通道会指引你,当你的“东西”从这个通道走出来,它就成为了你的作品。
写作的目的是什么?人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那么写作的目的是自我表达吗?我觉得这一定是写作的原因之一,却不是唯一,同时写作可以帮我们理清思绪,找到自我的声音。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我们通过不同的媒体接收不同的信息,有时甚至是互相矛盾的信息,在我们思想空白的领域,我们最早接收到的信息决定了我们对事物的认知。如果我对存在主义一无所知,那么当我读萨特,我便觉得存在主义就是萨特的存在主义,因为我不知道海德格尔不知道胡塞尔不知道梅洛庞蒂。但当阅读扩展了我的认知边界,那么我开始思考什么是存在主义,然后我开始想把它写下来,写的过程中,我突然被什么击中了,就像被神抚摸了额头,我突然有了自己的思路,找到了我的“存在主义”。这个发现让我兴奋,于是我爱上了写作,为了灵光一现,为了能让自己的头脑有机会和那些无法企及的伟大头脑共舞。
当然写作还有一个现实目的,现在有很多写作变现的通道,为钱写字,可以从物质层面给作者更多激励。勃朗特姐妹穷困潦倒,就曾以赚钱为目的写作,并且写出了我们熟知的《简爱》和《呼啸山庄》。但是过于功利地看待写作,急切地想要变现的欲望会消磨写作的热情,也会使写作的趣味大打折扣。刚开始写作,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小试牛刀,然后不断锤炼自我,打磨作品,我认为这些比变现更重要,变现只是写作最不重要的目的,起码在最开始我们应该这样认为,变现是写作到一定阶段水到渠成的结果,而不是最重要的目标,这可以帮助我们放松的投入写作中,当你对文字驾轻就熟时,你作品的经济价值自然会显露出来。
写作是我们对所处的时代的一种回应,对内心深处自我的挖掘,是我们对于我们能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种能力边界的挑战。我们都曾问过自己“我是否能成为一名作家?”“有朝一日我是否也能像村上春树,像阿特伍德,像巴恩斯…”対于写作的追问是好的,对于写作引发的思考是好的,至少写作是对日常的琐碎所带来的无力感的一种消解,即使我们成为不了他们,写作可以让我们成为我们。
皓月当空,没有哪一天的夜色像今天这样动人,我走在路上,地上的六便士闪着银色的微光,我弯腰捡起了六便士,前路在月色的照耀下那么明亮,我觉得不再害怕,不再孤单,不再焦虑彷徨,我掂量着手里的六便士,抬头看看月亮,坚定的走向它指引我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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