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保险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保险是骗人的。你若问他 or 她为什么这么说?答曰:我听A说,他的朋友B的亲戚C给家人D买了份保险,最后生病住院一分钱都没有赔!我凭本事买的保险,为什么不给赔?
理赔难,是整个保险行业最大的诟病,特别是不幸遇上人品值得怀疑的业务员,承保前后两张嘴,就像男人婚前婚后两个样,分分钟想把这个行业举报为传销。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专业人员相对匮乏,卖保险一直是当卖菜一样来销售,人情单、误导销售、感性冲动消费不计其数,市场乱象丛生。让人一提到保险就是咬牙切齿,把我这个未来“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也一起拉进去背锅。今年3.15,一起来看看以下两种常见的拒赔案:
我靠脸吃饭的01 误导销售
隔壁老王在对门老李的劝说下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至于究竟什么叫重大疾病?老王和老李都表示这个不重要。毕竟主管老张说了:我们这是全国最好的产品,什么病都能赔,有病治病,没病还能领钱!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专业的保险团队,那些让你买理财险的妖艳业务员都不是好人。保险,就应该姓保!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保险老王假期出游,不慎摔伤骨折。出于疗效考虑,医生建议使用医保范围外的进口钢板、钢钉。老王想,自己可是有保险的人,毫不犹豫答应下来。住院17天,拿过长串的账单一看:7万!老王信心满满的找到老李,把资料交给公司,得到的答复却是:理赔申请未通过审核,不在重大疾病保险范畴。老王一怒之下和老李“恩断义绝”,强行解除保险合同退保,亏了一大笔钱,此后逢人就说:保险太骗人了!我摔得这么严重还不叫重大疾病!我交的钱还拿不回来! %^…&*@#( 咳,敏感文字部分,请各位自行脑补)。老李也愤愤不平,拍拍手离职不干了,什么传销玩意这是!
去TMD传销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推广,很多保民和业务员都从网上得知:人生的第一份保险,就是重疾险。但,究竟什么是重疾险?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保监会征询中国医师协会,从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内容来源:百度百科)
从这条解释我们可以看出,重大疾病不只是病重而已,还需要符合一定的确诊条件,并对家庭产生严重的影响,说非死即伤也不为过。但重疾险有着不可替代的一面:不同于医疗险花多少报多少,重疾险的理赔是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额。毕竟,除开治疗费用,重疾赔偿金还要用来解决康复期间的非医疗必要开支。
我们也不一样如果治疗的原因不符合重疾定义,最好搭配有高额度的住院医疗险,不然再高的治疗费用也无法获得理赔。遇上代理人给你说,我们这款保险什么病都管,一定要仔细阅读该产品的条款。如果你不熟悉条款,不妨联系身边多位代理人相互佐证,不要怕麻烦(emmmmm,挑拨代理人之间的纷争,我的道德正在接受谴责,但我希望代理人能够经受住检验),或者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人员确认,电话录音可作为将来的呈堂证供。
02 带病投保
就在隔壁老王拉黑老李N年后,恰逢儿子单位组织“员工家属送福利,一路同行感谢您”的活动,老王参加了他们单位组织的体检。不料,体检结果却吓坏了两人,老王被确诊为肝硬化。老王儿子上网一查,肝硬化有可能产生多种并发症,和老王一合计,觉得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迫在眉睫。
每年一体检,身体有保险老王又联系到了老李,说明自己的来意。老李琢磨着这回需要一个专业的代理人,于是找来了小A。但是,在健康告知的环节中,两人对小A询问的关于是否存在健康异常等问题,听得是一知半解,云里雾里的,干脆一律答否图个省事,保单顺利承保。三年后,老王在复查中确诊为肝癌早期,极大可能彻底治愈!老王一家在忐忑中向保险公司提交理赔申请。
在核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发现老王曾被查出肝硬化,于是以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承保为由,再次拒绝了老王的理赔申请。代理人小A也是受到1w点神圣伤害,但还是希望能最大程度帮助到老王,以保险公司超过两年未行使合同解除权(俗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为由,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老王在两年内并无肝癌发生,符合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老王的理赔请求!
用《保险法》保护你带病投保是理赔纠纷中的头条,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情形:1、投保人故意隐瞒,2、投保人确实不知既往症会对承保产生影响,3、代理人为了业绩、收入或者是希望客户能有份保障的侥幸心理,故意唆使投保人隐瞒告知,以上三种情况在实际法院判决中也会有不同。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设立,是为了防止保险公司恶意解除合同,最大程度保护投保人作为弱势群体的利益,但并不适合所有情形。比如当投保人恶意隐瞒时,法院判决往往支持保险公司拒赔,给你一个白眼,但也有针对“两年不可抗辩”的适用情况吵得不可开交的资深专家。
最大诚信原则综上,买保险一定要找专业代理人,互联网保险也好,人情消费也好,缺乏正确指导和服务都容易留下未知的风险。商业保险也是商品,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双方最大诚信原则是重中之重。在身体健康时候及时投一份保险是十分必要的,一旦出现亚健康状况,就需要如实告知,切勿给自己留下隐患。而且,不同保险公司的风控体系不同,做出的核保结论也大相径庭,切勿滥用不可抗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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