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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性侵案持续发酵:无良自媒体开始造谣受害者妈妈卖女儿!

烟台性侵案持续发酵:无良自媒体开始造谣受害者妈妈卖女儿!

作者: 乔克儿 | 来源:发表于2020-04-12 19:43 被阅读0次

每当刷朋友圈、刷热馊被气个半死,我就撕破喉咙在心中呐喊:

我要和这个傻逼的世界抗争到底!

01

在这个以利益为驱动力的舆论场上,有需求就有供给。

大量关注烟台性侵案的读者,未曾详细地了解目前事情的全部真相,心中产生了一个巨大的疑惑:

妈妈怎么没能保护好这个女孩?

昨天那篇文章发出后,我公众号后台点赞最多的留言来自这位妈妈:

也有偏激一些的读者,认为李星星的妈妈该去死:

于一些自媒体作者而言,就像是鲨鱼闻到了血的腥臭味,如此广泛的大众情绪用来加把柴浇点油,实在是太合适了!

譬如这个出过几本书的大V作家李幺傻直接跳过一系列事实,将李星星比喻为瘦马。

首先这位作家抛出“瘦马”的定义:养瘦马指的是花钱从贫寒人家买来尚未成年的女孩,然后养起来,待价而沽。

瞧,大家的疑虑和对李星星妈妈的质疑全部得到了解释:

哪有妈妈这么狠心,会将女儿送给一个42岁的单身男性?

一定是为了钱!她一定是得到了一笔巨大的钱才这样做的。

这个说法,和疑似鲍毓明的小号不谋而合。

该小号控诉李星星报假警(所以才一直拖着),李星星还在元旦和春节想和鲍毓明和好(恋人关系,李星星贪图鲍毓明的钱),因不被满足无礼要求才报复(很快就有人全世界出门了哦,是应该开心还是应该难过呢)。

02

阴谋论惯用的套路,就是将各个证据全部只说一部分或者混淆事实,强行脑补出一个完整的逻辑。

以李幺傻的文章为例,他在得出“养瘦马”的结论前有铺垫:

两个疑点大招:

1.母亲身份存疑,她为何四十多岁却一直未婚,未婚情况下女儿又是怎么来的?

2.李星星为何长达三年时间不报警直到2019年4月才报警?

目前南风窗的那篇报道最详细并且经过李星星姐姐的背书,在南风窗的那篇描写受害者母亲的文字中:

是李星星母亲见鲍毓明年过四十且一直未婚,而非李星星的母亲年过四十且一直未婚。

李星星的母亲属于离异,并且李星星也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孩子,她的童年是和爷爷奶奶一起度过的,直到爷爷死了,她才和妈妈生活。

爷爷后来成为李星星活下去的精神支撑:

“即使是在这样濒临崩溃的时刻,予心内心总会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响起,她记得那是疼爱她的阿爷的声音,告诉她,予心,快站起来,不要向那个坏蛋投降。她好希望自己的阿爷还活着,替她惩罚那个恶人。可是阿爷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她要替自己,也要替其她小朋友做自己应该做的事。

以上资料来自于绘心写的《生命的遗书》,书中的主人公予心便是李星星。

李星星的母亲为何将女儿送养给鲍毓明?

首先,有半年的考察期,鲍毓明通过他的关怀备至以及两幅嘴脸的高超本领取得了母女俩的信任。

其次,鲍毓明的高学历以及高职位让人放心。

最后,很多人不理解她为什么这样做。

我小时候爸妈老吵架,我妈就问我,假如我和你爸离婚你跟谁?

我想也不想就说跟妈妈。(小时候受妈妈照顾比较多。)

但是我妈对我说,你得跟他,他比较会赚钱,跟了我你要吃苦的。

李星星母亲当时的心理就是:女儿跟了她比留在自己身边强,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况且对方还是个彬彬有礼的高学历有钱人,应该不会对女儿不利。

妈妈在女儿被侵犯后为何缺失?

因为李星星受到了鲍毓明的控制:

“亲生妈妈经常来电,她只能在鲍毓明的注视下接听。”

2019年4月9日,李星星的母亲得知女儿自杀,痛心疾首,在澎湃新闻的语音采访中,她哭着说自己恨不得一刀劈了那个畜生!但是,当务之急是保住女儿的性命。

所以母亲带着女儿回了老家南京接受治疗,然后母女俩半年来一直在烟台和南京两地之间奔波,力求讨回公道。

至于第二个疑点:李星星为何长达三年没报警直到2019年四月才报警。

李作家又略过了一个事实:

早在2015年12月31日,李星星受到第一次侵犯,她就于2016年年初在网上医生奶奶的指引下报了警。

但是呢?没有任何的结果!

第一次报警以李星星不敢追究结束。

此后的三年,李星星受到胁迫、洗脑。

鲍毓明不断对她说:

“如果你不喜欢,就是你有病。”

“如果你不做,我就找别的小孩做,她们受到伤害,都是你的错。”

很多小女生,受到侵犯后因为无法接受脏了的自己,会反过来强迫自己爱上强奸犯,以此来合理化这种不好的事。

已经自杀的女作家林奕含写了一本书,名叫《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她在介绍这本书的时候,用的句子是“‘这是一个关于女孩子爱上了诱奸犯的故事。”

林奕含直到自杀了也没报警,书中的李国华,侵犯的女孩不止林奕含一个,但他如今依旧活得好好的!

请问李大作家,林奕含为何不报警?

李星星是勇敢的!她迈出了那一步!

但也还是在她在忍无可忍、近乎于被迫害的情况下(发着高烧、生理期仍被掐着脖子强暴)才选择于2019年4月8日报警。

即便如此,她还是没能得到公正对待,李星星也自杀,跳过海,割过腕,她还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

03

案件持续发酵后,在鲍毓明和他姐姐的回应中,不停地涉及到一句话:俩人不是养父女的关系。

这显然是鲍毓明和他姐姐事先串通好的。

因为只要强调鲍毓明和李星星不是养父女的关系,强奸罪的判定主要就在于当事人李星星是否自愿。

这令取证变得十分困难!

而李作家在文章中引用“瘦马”的概念来主导舆论,又为鲍毓明今后摆脱罪责提供了舆论依据。

不是养父女的关系,就是情侣的关系、同居的关系,就会朝着李星星的妈妈卖女儿、李星星因为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报警等阴谋论方向发展。

让我们来好好捋一捋这中间的关系:

1.李星星的妈妈是否卖女儿了?

显然没有,南风窗的报道中指出:

母女俩为了讨一个公道的,反复往返于烟台、老家两地,高铁太贵,就坐大巴。

卖了女儿,还如此缺钱,显然说不过去。

2.李星星与鲍毓明之间是否有大量金钱往来?

答案是没有!

在南风窗的最新推文中,记者采访了为李星星提供法律援助的李莹律师。

该律师从2019年4月8日李星星自杀之后就一直在为李星星提供法律援助。

因为李星星跳海自杀,重度焦虑,需要住院,跟了鲍毓明三年的李星星拿不出钱来,还是李莹律师方面通过紧急救助金为她付的医疗费用!

鲍毓明声称自己待李星星如何的好,还用星星月亮来作比喻;

真是“好”,“好”到李星星要住院却拿不出钱,“好”到李星星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症、重度创伤后应激(PTSD)、重度焦虑症,而且阴道损伤发炎。(至今仍有长期低烧等发炎感染症状)

04

除了阴谋论,还有比烂论。

某大V(之所以用“某”不是我怂,而是找不到那篇文章了)用别的国家强奸幼女证据充足但不立案为论点,来证明这类事件的普遍性,最终将价值上升到祖国的伟大上。

你看,别的国家这样都不管,而我们国家,跨省都要管!

这是人说的话吗?

祝愿这位大V日后遇到的都是不耐烦地说着“别老是强暴强暴的。我们不管,好不好?”的办案人员,然后一脸欣慰地想:还好有异地警方帮忙说话。

最后,我真的拜托个别自媒体大V、个别写过几本书的大作家,别再做这种在逻辑上拉屎的事了,别再洽烂钱了,拜托你们做个人吧!

请把你们的博学、你们的机灵、你们对阴谋论的熟稔,当作武器用到国际舆论战上保卫一下祖国,别再误导舆论欺负弱者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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