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性、共同生活
爱、性、共同生活是三件独立分开的事,不要以为他们自然地是“三位一体”。不是有了其中一样,另外两样自然就会变好;也不应觉得没有了其中一样,另外的两样便不能存在。
爱往往使两人同住在一间房子里,但是,能否愉快地一起生活,几乎与他们两之间有没有爱没有必然关系。快乐地生活在一起,需要一份“爱”以外的心态(见下文),再加上一定的技巧。欠缺了这两点,爱只会驱使一个人去忍受和原谅对方在共同生活里造成的痛苦和伤害。
如果两个人有充分的爱,并且性生活满意,可是一起生活却产生很多的冲突,原因就是两人的性格使他们不愿对自己的信念系统做出改变(而只希望对方改变)。
美满的婚姻,需要把“给予对方所需要的”看得比“得到自己所需的”更重要,并且两人同时抱有这个态度。除此之外,两人还需不断摸索、研究、讨论和作出修正,才有机会实现美满的婚姻。
我的感悟
爱、性、共同生活,是三件独立分开的事。只有爱,哪怕是非常深爱,也不一定能好好共同生活。没有性,也不代表“爱”不存在,也不代表不能好好“共同生活”。
吵架起来,常常大喊的那句“你就是不够爱我”,是挺偏见的看法。错误地认为之所以会吵架,就是因为对方不够懂我,不够爱我,彼此不合适。其实,这只是不懂相处之“道”,缺少共同生活的技巧,也就是需要彼此调整、改变、修正的。
爱、性、共同生活,三者要和谐美满,是需要努力摸索、讨论研究、修正,做出行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