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若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虽然互碰自赔可以快速解决事故处理、修车、理赔等一系列繁琐的手续。但互碰自赔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的,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损失不超2000元、都有责任、各方同意,才可以申请互碰自赔。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且在有效期内;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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