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被一个女生买到是同袍兄弟中至高无上的荣耀,与其几百个同时被小街附近的烧烤店老板或者蹄花店老板带走,忍受杂乱、拥挤的旅程,然后被搁置,再次遭人白眼,受人品头论足,我此刻的遭遇正是不幸中最大的幸福。我被一个女生精挑细选后买走,只有我一个。
我猜想,这样一个柔弱的姑娘断然不会采用红烧之类粗暴的做法,应该会让我清清淡淡地走。显然,这个女生是厨房新手,还在四处逡巡,拿起茄子看看,问问韭菜价格,甚至逗逗牢笼里的鸡。三个月前我踢过一只鸡,它顿时飞得很高。经过一堆玉米的时候,她停了下来。我不由得在心里佩服她,是从哪本菜谱上或者听从了哪位老饕的指点,居然知道我们必须和玉米恋爱。我们的爱情通常都很短,在几个小时的等待里,和任意的食材磨合,最后努力吞噬彼此,从此仇深似海。
到家了。我被放在冷水里,将我身上最后的血丝洗去,我比竹笋还要白。她洗得非常认真,对于自幼在污泥中长大的我来说,这就是一种歆享,我恨自己不能变得更胖。才把我洗好,她就犯了愁,面对一堆玉米若有所思。
“切不切块啊?”
我听到她自言自语起来,我发现我还缺一张嘴,不然我登时就要指导她如何做。
“当然是切块,笨蛋。”我在心底这么想,她并没有如此,再次让我怀疑她有点笨,开始担心到时候我可能熟不了,我可能以半生半熟的状态被她直接扔垃圾堆。
好在她并没有忘记把我汆一下,我在那锅滚烫的水底看见了姜,没聊几句就被捞了起来。也是,打完招呼就捞起来是汆,说到没话说那叫炖。
我忍住没笑,事实上我笑她也听不见,她把整个的玉米放进来煮,顿时不大的砂锅里变得非常拥挤。我要求一个玉米让一让,它不听。
在我周围的水逐渐滚烫的时候,她又去炒了个菜。一个小时以后,我整个都快要融化了,我的睫毛都要被吹掉了,旁边的玉米也退让了,在浓汤之中,我看到模糊的它也十分软弱。这时她突然揭开盖子,撒了我一脸盐,我还没来得及擦干,就被她搅没了。
接着被上饭桌,我发现她刚刚炒的菜是小炒肉。
该吃了吧,我紧闭双眼,有些胆怯,面前却先传来她的哭声。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哭,倒是看她很委屈,是的,另一双碗筷面前空空如也。但我同时感到,一个女生,在受到委屈而号啕大哭的时刻,非常可爱。
此刻我发现我手足无措,因为我没有手足,我便是猪手。我也无能为力,我缺一张嘴。我静静地躺着,听完她一场哭的交响。
至于吃不吃,已经不重要,反正最后她没哭了,哭够了,或者是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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