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TED演讲里,讲到一位九十多岁的美国诗人是这样创作的,她经常在田间劳作,当灵感来袭,她会觉得空中有一股力量贯穿到身体里,这时,她只需要做一件事,飞奔回家,拿起笔和纸,将灵感倾泻而出。如果跑得慢了,只能揪住灵感的尾巴,她则需要把灵感从尾到头拉回来,所以落到纸上的诗是由最后一个字开始,第一个字结束的。
这是我看过的关于灵感最神秘的叙述。好像灵感是上帝,是精灵,来去全无踪迹可寻,它只青睐被自己选中的人,而谁能被选中,凭的仅仅是一份幸运。而灵感那么稀有,那么飘渺,注定只有个别人能有这份待遇,这也意味着,大多人只能当吃瓜群众,就算你有心争取,灵感也未必瞧得上你。如此一来,写诗,就成为某些人的特权。
我怀疑灵感至上论,是某些人别有用心创造出来,以抬高自己的地位,提高门槛,让一般人望而却步,不敢轻易登堂入室。
灵感是什么?其实一点都不神秘,由于环境的改变,你突然对一个苦思冥想的问题有了答案,这就是灵感。如果你脑子中空空如也,环境再改变,你也不会有答案,那又何来灵感?
举个例子,阿基米德发现浮力原理,是因为他洗澡时发现水位上下浮动而有了灵感,看上去“洗澡”是大功臣,但大家都洗澡啊,为什么其他人没发现浮力原理呢?因为其他人脑子里没问题,洗澡仅仅是洗澡而已,洗得再多也不会有灵感。
就算阿基米德没通过洗澡获得灵感,他也可能通过游泳、跑步、下雨等获得灵感,只要这个问题在他脑海中悬而未决,现实中的任何事件都可能触发灵感。
与其说,灵感,是上帝莫名的恩赐,不如说,灵感是生活对思想者的馈赠。
爱迪生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但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都重要。这句名言的前半句耳熟能详,估计还当过很多人的座右铭,只是加上后半句,就不太励志了,所以有人替我们把它删了,只让我们记住前半句,真是用心良苦。
现在想想,正是因为删除者认为灵感是不可控的,才怕后半句让广大青少年陷入宿命论,不求进取。这是对灵感最大的误解,灵感看似偶然,但有它的必然性。只有你付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那百分之一的灵感才可能光顾你。汗水是灵感的土壤,没有汗水,就没有灵感。
对灵感的误解,尤其体现在写作上。很多想写作又怕自己写不好的人,最爱说的话是,我没灵感,好像那些大作家,天天都灵感爆棚。作家的真实生活状态是怎样的呢?和上班族没什么区别,一到固定的时间,就坐到书桌前,开始写作。就算不想写,也必须完成规定的字数。
村上春树给自己规定,每天写三千字,严歌苓每天写作六个小时,雷打不动,哪里像有灵感的样子?不过是默默付出汗水罢了。要是等到有灵感了再写,一辈子也不用写了,越不写,越没灵感,越没灵感,越写不了。
那些动不动用灵感说事的人,其实是想投机取巧,好像只要灵感一来,就一蹴而就了。世上哪有这样的事?《红楼梦》是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产物,《进化论》是达尔文几十年研究的心血,《相对论》也并不是爱因斯坦一开始就想到的。
拿最需要灵感的诗来说,《唐诗三百首》里的诗是千挑万选出来的,一个作者哪怕有一首诗入围,他也有几百首诗打底,我们看到的诗只是金字塔的塔尖,默默支撑它的是无数首无名诗。如果说塔尖的诗是灵感,塔身、踏底就是汗水。
灵感并不是上帝、精灵的旨意,它把握在每个人手中,前提是,你爱思考,肯努力。
与其等待灵感光顾,不如默默耕耘,灵感总有露面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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