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颂尚聆
管大的《嗨,早知道英语我就这么学了:管鑫Sam的英语高手养成手记》一书,有段时间很火。那时正好有出版社弄这本书的活动,看到了书名,我也就当机立断的约评了。
看完后就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自己竟然和书中的对照人物有着相似之处。于是,在大脑大幅度的翻腾下,总结出一句话–管鑫,牛人啊!
满满的火力,马力十足的那种。“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可以用在学习方法上面,我们可以借鉴别人好的学习方法,从而来改变自己学习上的不足。
我是天生的懒人,当然,这是在熟人面前才表现出来的样子。毕竟社会是不会让懒人成功的,所以你只能让自己在别人看来是勤快,努力之人。英语不好,也是被自己弄差的。记得有次晚修实在不爽,那段时间上铺开夜车开到我也想试试,就想着留几科拿手的准备开夜车。于是拿着英语的《黄冈密卷》走到英语课代表那问题,但课代表太了解我了,题没问到,却被反问了一口。
“这你都不会?”她一脸不相信,看了一下将下巴撑在她桌子桌延上的人,又往斜后面看了看我的课桌。“你作业写完了?”
“我想先做这个。”
“那你这个会做?”疑问句的质疑与疑惑的眼神向我招手。
“这个是不是?”我将心里的答案指了出来。
“你觉得呢?”英语老师附身啊!声音都强大了不少。
“我觉得就在这个,因为...”解释完立马就后悔来问问题了,真的想跑回自己的位置埋头苦干啊!
“那,你都知道,又不敢肯定。还不去背清单,你知识不牢固啊!”
于是,我立马点头,立马离开回到座位。用笔被点了点这道题,夜班车,就被我改成了“提神觉”了。
以上就说明,英语不难,重点还是自己的心态。
今天中午去学校在公交车上也看到一对很“牛”的情侣,坐在他们前座的我听到了她们的普通话谈话内容,因为他们基本是用英语交谈。
今天发的微博The charm of English(英语的魅力)真的很大,如果是钢琴是优雅,吉他是帅气,溜冰是酷,那么最有魅力的就是英语了。
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为什么不是英语呢?我想我现在才明白,魅力的东西,它也是会择优入选的。
最后,我只想说,我表达的不好,但英语真的是魅力无限,等你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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