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病,但不需要治。
我爱码字,尤其喜欢那种恣意,无拘无束的感觉,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既不是作文,也不是小说,不需要架构,不需要提纲,想到一个标题,就顺着这个标题去写,有点顺藤摸瓜的意思,不过是抒发自己的情绪罢了。
为什么用文字强迫症。
小学,某一天我发现“雨雪”的“雨”在作为动词的时候是读第四声,我不淡定了,我悄悄报告了语文老师,语文老师嘴上一直说不相信,却飞快领着我到办公室查了新华字典。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我也很战战兢兢,怕自己误入文字的圈套,中了别人乱写的文章。但是我太爱新华字典了,没事就喜欢翻啊,查啊,遇到个不认识的就兴奋地去查。什么耄耋呀饕餮呀趔趄呀!只要不认识的都查,而且还用心记在本子上,没事背几遍。
所以当〖生僻字〗这首歌火爆全网的时候,我觉着还行,字大多还是认得的,也能读出来,不枉费多年的“钻研”,这就是我的快乐所在。
走过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启蒙教育,很快就到了要写作文的年纪,我就开始摸索成语词典了。从第一页开始翻,自然翻不完,那就去阅览室,带着笔记本,遇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新鲜词儿,马上记下来,带回去查,写上注释,以便下次写作文用。
屡试不爽,写作文最重要的是什么呀?素材,靠背和积累,我在自己身上发现一个小功能:每次背四个素材,考试的时候总能套用其中三个,既然是文字组成的素材,必然不止一个角度去解说。
黑猫是猫,白猫也是猫,看你怎么运用得当,化腐朽为神奇。因为这个功能,每次写作文我都是胸有成竹,有一种:自己随意画了一笔,最后兜兜转转,竟也能围成一个圈的感觉,太畅快了!
我与文字的感情越积越深,在这个满世界都是网络的时代,我仍喜爱看书,也会写一篇关于读书的笔记。这跟《我与地坛》一样,有着千丝万缕扯不断的联系,也不希望切断。
看过《一站到底》,那些学霸的全能模式开启,简直震惊眼球。如果他们去参加《新概念作文》,去考场发挥,那满分作文不是信手拈来吗?
即使背了百首古诗,我也不想堆砌辞藻,主要是堆砌过,越看越不爱了,难道是堆的方式不对?估计是跟我看的书有关,我喜爱的风格就像韩寒这样的,那写东西务必会沾染些,近朱者赤嘛!近书者也“赤”。
我跟先生说(之所以称先生是因为觉得老公这个词用在文章显得不专业,当然只是个人问题,毕竟是文字强迫症患者。),我想要一台电脑。他问,要电脑做什么呢?我说码字没有电脑,用手机没有感觉,就是那种敲打键盘的专业的感觉,感觉自己分分钟能写部小说似的,开心。先生说,买!
这是一个很好的爱好啊!不说钻研文字,把自己放在潇洒的文字堆里,能够暂时忘记烦恼,一直放一直忘记,这样下去不就没什么烦恼了吗?我这个异想天开的毛病,充满喜感。
小学五年级班主任曾说过: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这话我记得良久,这一篇,就打住了吧,毕竟等我的电脑回来了,还要写很多很多的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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