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轰轰烈烈的“租售同权”还没有落下大幕,更为震惊的“房产税”竟然已经来了!目前陕西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对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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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产税都说了什么?
其实,如果大家有时间,找出陕西公布的这份《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看看,就一目了然。根据《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但规定五类房产可以免收,其中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通知》中提到的房产税,是针对营业性房产征税,并非普通住宅。其中明确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属于免征房产税的范畴。既然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那就意味着,只有用于出租或经营且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才需要缴税。
也就是说居住属性的住宅影响不大,但商业性经营性的房产和租赁市场会受到影响,大家要注意40年产权的酒店式公寓了,房屋出租也将纳税。简单来说,房子你自住就不收税,如果出租了就要收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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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已加快进程
真正的房产税改革其实已经加快了进程,重庆和上海先后明确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正式试点开征房产税。
重庆: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2倍至3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0.5%征税;对于房价达到当地均价3倍至4倍的房产,将按房产价值的1%征税;4倍以上,按1.2%的税率征税。
上海:征收对象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实际上这样的房产税,才是我们现阶段一直在谈的房产税,才是我们该关注的重点,这样的房产税试点若是在一线城市普及,或者有强省份多个省会跟进,才是真真正正房产税改革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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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效果如何?
当初重庆上海的试点,只看房产持有情况,不看是不是用于出租经营。虽然规定一套房免征,但二套房以上可是实实在在需要征收的。
我们从2011年以来上海、重庆两地房价走势来看,房价依然是明显的上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以后也没有其他城市进行房产税响应,可以说房产税的推行并达到预计的效果,还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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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会影响哪些人?
相信大家对于房产税的出台也是有喜有忧,喜的是可以提高投机客炒房成本,忧的是担心政策会给自己带来负担。
房产税出台的目的,除了规范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体系外,另外明确有抑制房产投机、稳定房价的功能,所以税率并不会很高,大概每年千分之5到千分之10。一套百万的房子一年交5000到1万,还很可能给你免征面积,所以对于大多数自住家庭来说,顶多就跟物业费差不多。
但是如果你的房子多,那么很可能会有阶梯式的惩罚税率,这个最高可能会加到3%,北京你要有5套房,这下半辈子可能会很悲惨,一个月大几万的房产税会拖垮你的收入。
在大城市,至少房子还有升值的空间,可是三四线城市囤房的人可就悲催了,卖又卖不掉,租也收不上价,还得承担维护成本,到时还要面对亚历山大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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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很简单,就是解决地方政府收入问题。
现在的地方债风险已经很严重了,有数据显示,2019年将是地方债的偿债最高峰。其实现在之所以有些地方还在大力卖房,也与这一点不无关系。但是,地方政府要还债,必须取得其他的收入来源,毕竟土地也是有限的,靠卖地来维持运作、靠操控土地价格赚钱,这种靠天吃饭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那么这时候,既然新增土地增量贡献收入行不通了,就可以向既有存量房产下手了,那些有多套房的有钱人,就可以成为征税目标了。
所以说,不管是近期的租售同权还是这次的房产税政策,都是国家房地产调控的方式,对于刚需来说,影响并不大。因为房价并不会因为房产税下降,房产税影响最大的是投资客的需求量,并不会直接引发房价的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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