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井垟河畔垂钓
如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我市出台24条激励政策
进行支持
本报讯(记者 苏盈盈 通讯员 吴振彩)近日,记者从市农办获悉,我市按照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出台了《瑞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明确了24条政策措施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据了解,我市对农业产业化、美丽乡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科技专项资金和其他各类用于扶持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资金进行整合,统筹安排,重点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内容涉及加快现代生态都市农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产业集聚平台建设、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民创业增收致富、优化乡村治理和民生保障、加强乡村文明创建等7个方面。
加快现代生态都市农业发展。2018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农业产业扶持资金,且五年内逐年递增10%。引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质量兴农和品牌强农,就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培育、农村电商、农业品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和农业科技创新等设置具体奖励项目。其中,主导产业中属于传统优势产业的稻米、果蔬、温莪术,予以扶优扶精,茶叶等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并做大做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性家庭农场提升发展,单项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其中,就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支持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培养农村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提出扶持政策。
加快农业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在滨海新区和江南新区安排总数不少于1000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在陶山镇、湖岭镇、马屿镇、高楼镇各建成不少于100亩的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仓储区或小微企业创业园。其中,就扩建农产品加工园区、优化“三位一体”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提出扶持和奖励举措。
推进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整合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丽河道、美丽公路、文化礼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优先支持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对应全域美丽乡村行动,重点为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乡村风景线)内容。
推进农民创业增收致富。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民素质培训,年培训人数不少于2000人。发展物业经济、服务经济、农业经济、特色经济、电商电力经济,创新经营机制,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水平,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金融创新。
优化乡村治理和民生保障。实现乡村振兴指导员对软弱落后村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沿线重点村全覆盖。深化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推广行政审批村级代办服务,完善网上办理和“一站式”服务,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快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鼓励优秀教师下乡支教,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深化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工程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文明创建。对瑞安市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给予2000元补贴。重点就文明村镇美丽庭院奖励、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扶持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奖励内容。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据悉,我市于2007年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合作“三位一体”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政策引导、整合资源、创新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今后,我市将全面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健全政策保障体系,集聚更多资源要素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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