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说:“读书时,作者在代我们思想,我们不过在追寻着他的思绪,好像一个习字的学生在依着先生的笔迹描画。”读这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更是深有体会。
如果说“作者”是大众认识村上春树的第一层外表,那么“跑者”便是褪去华丽外衣下货真价实的皮囊。没有什么速成的技能或者捷径,迈开腿,一步一步记录下的才是最真实的日子。
众所周知,跑步作为一种体能运动,最基础的便是体力的消耗。做为参加过超级马拉松、铁人三项、每年坚持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的村上春树来说,肉体上的煎熬是一道深刻的记忆。然而痛苦的印记在村上的笔下却是如此地动人。
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痛。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考虑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从迈出第一步开始,跑步便开启了塑造一个人的过程,从身体到心底,都烙上跑步者的印记。在跑起来的过程中,流连于脑中的思绪飘忽不定,是一份特殊的际遇,即专注地神游。对于这一片刻出现的种种状态,愉悦或者感伤,我们唯有照单接收,才能深刻地体会到跑步带来的种种变化。
跑起来,带动全身的器官以向前的姿态运动,客观的给予他痛苦,才会止住思维漫无边际的扩散。怒气和懊恼顺着汗水暴露在空气里,或许是羞于见人,便迅速地蒸发掉了。肉体这一容器又可以高速运转。然而肉体终会衰减至消失,经久不灭生生不息的,是精神。
跑到最后时,不仅是肉体的痛苦,甚至连自己到底是谁、此刻在干什么之类,都已从脑海中消失殆尽。这理当是十分可笑的心情,可是我连这份可笑都无法感受到了。在这里,跑步几乎达到了形而上学得领域。仿佛先有了行为,然后附带性地才有了我的存在。我跑,故我在。
超级马拉松带给我的种种东西之中,意义最重要的,却不在肉体上,而是在精神上。它带给我的,是某种精神上的虚脱之感。等我觉察到时,一种似乎称为“跑者蓝调”的东西,仿佛薄膜一般将我缠裹起来。就触感来说它并不是蓝色的,近乎白浊色。
跑步给予村上的不只有六十余岁依旧红润的面容,还有种种实在感受作为生存的经验法则。但围观并不能止损。
因此,叔本华还说:“读书时,我们的头脑实际成为别人的思想的运动场了。所以读书甚多或者几乎整天读书的人,虽然可藉此养精蓄锐,休养精神,”但是却会“渐渐丧失自行思想的能力,犹如时常骑马的人终于会失去步行的能力一样。”
人,生而有责。背负沉重使命的同时也追寻着快乐和幸福,迈开步子去体会每一个时刻流动性的东西,在最接近真理的地方感应生命存在的意义。所以,跑起来,去遇见那个不同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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