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天一直在考虑,对于人生中一些重要的事情的,男性和女性是否是不一样的。
比如在男性与女性承担的差异,比如在家庭清明煮饭这一个日常中。女性是否承担更多煮饭的任务,而男性则理所当然被视为可以在家里不煮饭的业务。但是承担了更多的外出采集以及干农活的业务。虽然我深信男女之间是需要平等对待的,但是或许在农村里这样的分配才是更加常见的。
再比如在谈恋爱时时期,男女出来吃饭时,约会时,男方掏钱的情景会更加多一些,在很多南方的母亲严重,男方多掏点钱是应该的。女方就是接受就可以了,这样的情景是否也是意味着,在双方恋爱的过程中,女方还是依然是被娶的一方,而不是主动去争取恋爱的一方的一个展现。是社会方面,经济方面,男女生理差异方面决定这件事情是这样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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