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搭
他小的时候在墓地里上课,乌鸦一直在盘旋。老师为了省钱,让这些学生为村里死去的人挖坑,所以成年后,他总在担心自己某一天被活埋,这种恐惧使他成为了侦探小说的鼻祖。
他俩都是诗人,他留着大胡子,人生最后几年整天泡在浴缸里,别人问他《草叶集》诞生经过,他会冲人扔酒瓶子。他是《狱中记》的作者,他俩见过面,他回到英国说:我的嘴唇上还留有大胡子的吻痕。
他当过邮政局局长,被人举报,说他经常把邮件扔入垃圾桶里,他显然不适合这项工作。他去好莱坞当了一名二流的编剧,这项工作也不适合他,他选择了小说的创作,创作了《喧哗与骚动》等世界名著。
他是《麦田的守望者》的作者,写完此书后,他搬到荒无人烟的山村做了一为名符其实的守望者,他坚持每天喝一杯自己的尿养生,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在他临终的前一天。
他是存在主义的创始人,其貌不扬,个子矮小,眼睛斜视,不影响他成为当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一生不吃龙虾,由于长期身体不好,经常服药,经常产生幻觉,总想象一大群龙虾要吃掉他。
他是《老人与海》的作者,一生充满了传奇。一个评论家说他胸毛稀少,一次他遇见这个评论家,把他按到地上,扒下评论家的上衣,并露出自己的上身展示胸毛,此后评论家再也不敢攻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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