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一种人爱得一种病,叫眼红病。自己不好,还不能让别人不好。
一般得这种病,真的就一句话,没治。
我们当初买房子的时候,由于小区大部分都是七层左右的小洋房,采光比较好,在宣传的时候,一楼有50平的院子,顶楼有一个大平层可以搭建阳光房。所以在卖房子的时候,一楼和顶楼是最贵的两个楼层。
而我,当时就是看上了一楼的院子,排了好久的队才排到。当时一楼比同单元的二楼贵了五六万元。
今年四月,交房了。一楼的业主们也拿到了心心念念的小院子。慢慢的有人在群里讲,一楼院子属于开发商私自开的,占用了大家的公共绿化。
其实当时这种情况,也算是一种隐形约定,一楼贵,但是有院子的使用权,虽然没有在合同及写。大部分业主也都知道。可是,最近有一些业主,总是打电话投诉,听说投诉了很多地方,投诉了很多次。今天,城建部们给几个做了地平的业主发通知,不给使用院子。
唉,真是烦人!到底怎么样还不知道,多花了那么多钱,就是为了院子,可是,有人就是自己买不起还不让别人用。
眼红病,是一种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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