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陪朋友逛五环店买衣服时见到了一对母女,吸引我的是这位女孩,很乖巧的陪着母亲挑选衣服,目测一米六的身高,她留着稍微带卷的短发,可能是店里的灯光打的所以显得头发略显淡淡的棕色。穿着一个带花的黄色连衣裙配着一双白色板鞋,一只手挽着母亲一只手比划着什么。
我在等朋友挑选衣服的时候,她试了两件短袖,一件黑色,一件蓝色,我个人觉得她穿蓝色好看一些。她看到我在看她时很害羞的低下了头双手捂着脸颊,当然也可能是我自恋了。她眼睛不是很大但很有神,让我相信不用说话她就能通过眼睛将情感表达出来,就有点像是刘慈欣《三体》里面的庄颜。
如果不是她的母亲在旁边我想自己会上前要她的联络方式。
她说话声音很小,再试完几件衣服后跟母亲轻轻的说了几句话,和母亲拿起其中的两件走向收银台,两件里面也有我觉得好看的那件蓝色短袖。她很认真的盯着收银员在电脑上输入的衣服的价格是否错误,应该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子。
如果不是她的母亲在旁边我想自己一定会上前要她的联络方式。
不待我下定决心,朋友拿着一件替我挑好的衣服让我试穿,推辞不过只好先去试,等我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那位女孩已经不见了。
如果我勇敢点上去要她的联系方式就好了。
突然想起韩寒在《我所理解的生活》书里的一段,原话忘记了,大体意思是,可能在你弯腰系鞋带的时候,错过了一位你喜欢的姑娘。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所以我比较迷信缘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对这个女孩而言,我只是今天她遇到的上千个人里面的一人,莫过于萍水相逢。对我而言,今天她是唯一一个吸引了我这么久视线的女孩,可能过两天我还是会记得她,还会懊悔的说,如果不是她的母亲在旁边我想自己会要她的联络方式。但没出多久我可能又会心系别家,然后慢慢忘记这件事,忘记这个女孩。
今天特意写下这篇随笔来记录这件事情,相信如果有缘我们还会遇见,如果没缘祝你幸福。可能会觉得我太依赖缘分,不懂得自己主动追求,其实刚刚也提到我只是比较迷信,这一点特别是曾经我还是两个人的时候真的感觉强烈,当初我和她能遇到并在一起简直就是机缘巧合,命中注定。可惜,我还是和她走散了,倒不如当初只做朋友。
我迷信缘分,却又清醒的认识到,所谓缘分不过是矫情的自己不断的联想着两个人共同点所构想出来的。就比如我真的和今天遇到的这位女孩在一起,我就会想这是不是缘分,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让我两相遇。说到底,信则有不信则无罢了。
然而我现在还在懊悔,如果不是她的母亲在旁边我想自己一定会上前要她的联络方式。
爱情里的缘分:信则有不信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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