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冯薪朵进女团纯属是个意外。
那年她从东北老家跑到上海,无所事事地在街头游荡,正好看到一则花里胡哨的招工广告,光看见上面写着包吃包住立马跑去应聘。
面试时,坐台下面的人让她做几件事,唱歌,跳舞,演段戏。
冯薪朵在老家每天除了吃喝就是到处跑,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至于演戏是什么她更不知道。
老师说,模仿一个你最熟悉的,什么都行。
于是冯薪朵蹲下,清了清嗓子,发生一声狼叫。
台下的人纷纷鼓掌,说她模仿的哈士奇真像,然后就被录取了。
签合同时冯薪朵有些犹豫。其他人的面试表演她看过,感觉自己凭一声狼叫就享受包吃包住的待遇受之有愧。
一位姓王的大叔笑呵呵告诉她,进女团没那么复杂,好看就行。
从那之后冯薪朵进女团成为一名职业偶像,一直到现在,混到了御三家。
几年偶像做下来,冯薪朵改变很多。
现在的冯薪朵比刚进团时瘦不少,饭量也越来越小,体重几乎是全队最轻的,小腿和张雨鑫的胳膊差不多粗。不仅会唱歌了,还会跳性感热舞,虽然她也不懂为什么像蛇一样扭来扭去会让台下的人不停尖叫。每次下面的人一通乱叫,冯薪朵都想喊回去。不能喊就瞪眼,有人去老王那告状说她态度不端。
老王语重心长的告诉她,对粉丝要甜,这是工作需要。
偶像这份工作对冯薪朵很重要,除了维持生存,还让她认识很多人,粉丝,朋友,和最爱的人。
入团面试时冯薪朵就注意到陆婷和其他人不一样。那么多好看的女孩属她最白,白的血管都能看见,站在人堆里不苟言笑,一脸刻薄。冯薪朵从她身边路过闻到一种腥冷的味道,猜她那天脸那么臭大概是大姨妈来了。
和陆婷成为队友后,冯薪朵逐渐发现这个外表高冷的女人,骨子里是副热心肠,对身边的朋友特别好,尤其是对她。
冯薪朵能感觉到陆婷从一开始对她就不一样,平时总念叨她太瘦了,每天督促她吃饭,一天吃四顿,嫌她吃的慢,急了直接往她嘴里怼。冯薪朵长这么大从来没有人在吃饭这件事上这么担心她,她觉得受之有愧,于是抱了陆婷一下。
就是这个拥抱,让冯薪朵和陆婷的命运彻底发生了改变。
冯薪朵感到陆婷的体温在慢慢升高,冰凉的小手搂着她的腰,脸贴在她的颈窝有些依恋还有些贪婪。冯薪朵发觉自己体内有股很热的力量在四处乱窜,怂恿着手臂将陆婷越抱越紧,就在快要坚持不住时陆婷哼了一声,吓得她马上松开了手。
她第一次见陆婷的脸那么红,红的快要渗出血,舔着干渴的嘴唇痴痴的盯着她。
冯薪朵赶紧去冰箱取出一瓶冰水,咕咚咕咚一起喝完,身体里不安的热量逐渐收敛。冷静下来后,她想告诉陆婷一件事,如果她还想和陆婷交往下去,这件事必须要告诉她。虽然泄露秘密的风险可能是死,但自从遇到陆婷后,冯薪朵觉得死好像也没那么恐怖。
冯薪朵从出生起就记住一件事,生存。
作为是家里唯一的独苗,曾经的她以为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为了生存,冯薪朵不得不背井离乡,独自在陌生的城市里打拼。为了生存,她不得不像其他小姑娘一样打扮自己,学会化妆,穿上裙子,掐着嗓子扭着屁股唱起娇滴滴的少女甜歌。为了生存,她进了女团做偶像,在较弱的女孩子中日渐消瘦,在热情的粉丝面前保持微笑,在这个嘈杂的世界变得越来越出众。
渐渐的,冯薪朵忘了生存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每当月亮圆满时,冯薪朵都会把自己关起来,回忆小时候和家人相依取暖的时光。冯家屯的老人们常说,时代变了,她这颗独苗注定难以安于平凡。冯薪朵不清楚,平凡在这个世界具体指的是什么,但她做偶像纯属为了吃饭。遇到陆婷是个意外,更意外的是,她遇到了爱。
冯薪朵问过张雨鑫,爱是什么。
张雨鑫白了她一眼,感慨的说,爱就是你离不开陆婷,陆婷离不开你,你想和她永远在一起。
这么一说冯薪朵就明白了。
永远,她懂。冯家屯的老人说过,她能活很久很久,只要不出意外,就能活到普通人说的永远。
在一起,她也懂。就是她和陆婷搬到一个房间,每天同吃同住同睡一张床。
爱上陆婷之前,这些对冯薪朵来说不算太难,只要算好时间控制好尺度都能应付。但在爱上陆婷之后,只要闻到她身上腥冷的气味都会令冯薪朵浑身灼热难以忍受。她怕自己忍不住抱紧陆婷撒不开手,怕自己燥热的呼吸烫伤陆婷白皙的皮肤,更怕自己与陆婷同床共枕时,会无法抑制的狂躁起来将她的身体撕碎。
这也是为什么她一定要告诉陆婷这个秘密。
她,冯薪朵,是世界上仅存的一只A族少狼。
B
赵粤早就察觉出冯薪朵有些不对劲。
具体哪里不对劲,按照爷爷留下的捕猎手札中的详细记录,赵粤拿来与冯薪朵一一对比,发现几乎每一条狼人的描述她都符合。
根据捕猎手札记载,狼人是当今世界上数量稀少的异族物种。他们身体强壮,能吃多动,血量厚抗击打,恢复能力特别强,普通人与其一对一完全不是对手。不过狼人也有弱点,比如一到满月会丧失人型蜕变回狼,性情大变嗜血狂躁。他们的强大与暴躁引起了人类的防范和贪婪。摧枯拉朽的工业革命后,地球上再没有可以让狼人安然隐居的地方,于是他们不得不走进城市,克制狼性学习人类的生活方式。
时至今日,狼人外表已经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有些狼人的外貌甚至优于大多数人类,其中A族是狼人中的颜值担当,尤其是A族少狼。
看到这里,赵粤不禁打了个冷颤。手札后面几乎全是对A族少狼的外貌描写,什么肤如凝脂,明眸皓齿,眼睛里仿佛有片星辰大海。难怪她爷爷没事就把手扎翻出来,一边看还一边露出痴汉笑,好好一门赏金猎人的手艺就这么荒废了。
赵粤原本也没想干这行,考个好大学,毕业找份舒适的工作,一辈子风平浪静多好。哪想到爷爷临终前把这本手扎托付给她,还偷偷告诉她一个秘密,“具我推算,全世界应该只剩一只A族少狼了,目前年纪和你差不多。粤粤,爷爷这辈子算是荒废了,这颗独苗当作留给你的遗产吧。记住,千万要抓活的,活的可贵了!”
爷爷说完这个隐藏多年的秘密后笑着走了。
赵粤捧着手扎一夜没睡,满脑子都是爷爷最后那句话,怎么想都觉着,岁月静好不如钱越多越好。
那年赵粤18岁,像她这个年纪的漂亮女孩一般除了上学,还会扎堆去另一个地方,女团。
赵粤心想,女团不仅高薪低劳还会源源不断的招美少女,说不定会招进一只美少狼,省的自己像个没头苍蝇四处找。
面试当天,前面的小姑娘一个个唱唱跳跳可爱极了。赵粤掂了掂手里这把传家宝,一咬牙上台耍了一套剑术,剑气差点把台下领导的假发震掉。领导捂着假发直叫好,然后她就被招进了女团。
赵粤万万没想到,那天在她之后上台模仿哈士奇的女孩,就是她要找的A族少狼。
要不是张雨鑫非要拿赵粤的剑瞎比划差点劈到陆婷,冯薪朵也不会一个箭步冲上来挡刀,赵粤也不会发现被她家传世银剑伤到的冯薪朵,手臂留下的居然是一道烫伤。
普通人被利刃划伤,只要没伤筋动骨,缝两针不会影响正常生活。而那次意外发生后,冯薪朵足足一周没露面。
赵粤仔细回想一下冯薪朵这几年的表现。看体型,全团没几个比她更瘦的。论饭量,一顿饭吃的还不够赵粤塞牙缝。性格方面,和谁说话都温声细语的冯薪朵也没点狼人的血性。但是几年的团体生活,赵粤还是察觉出几点异常。
冯薪朵瘦归瘦,其实体力并不弱。运动会拔河赵粤打头阵,哨声响起那一秒明显感觉身后有股强大的力量猛拽了一下,短短两秒的爆发力远超他们队所有人,怪的是这股力量戛然而止,像谁在刻意收敛。
生活中心养猫的成员多的是,冯薪朵不是第一个。但在养纳豆之前,有次赵粤去320蹭饭,吃着吃着从菜里吃出一根短粗的毛发,蓝灰色油光锃亮。赵粤偷偷放手心搓了搓,坚韧的质感绝对不是人类的头发,而且那段时间周围没人染蓝发。没过两天,冯薪朵就抱回一只蓝黑英短,取名纳豆。从那以后,赵粤每回去320蹭饭,都会听到冯薪朵和陆婷轮流骂纳豆掉毛,说的她差点就行了。
现在那根蓝毛还在赵粤的密封袋里收着呢,只要拿到研究中心一化验就是实锤。世界上仅存的一只A族少狼就在她身边,活的,很贵。
为了找到稀有昂贵的A族少狼,赵粤在女团潜伏将近六年的时间。这六年里,赵粤忍辱负重,克制自己粗旷的举止,压抑自己豪放的天性,挥汗如雨练习歌舞,越来越适应舞台,越来越享受掌声。
可这些并不是赵粤来女团的初衷。
【朵朵,有件事要单独和你聊聊,晚上12点,天台见。】
发完这条微信,赵粤拿出自家的传世银剑,借着镁光灯一遍又一遍的擦拭,在舞台上挥舞了那么多次,这回终于能用到正地方。
一入夜,赵粤的手机响个不停。张雨鑫叫她去蹭饭,陆婷叫她去喝酒,黄婷婷发来语音叫她吃寿喜锅给她留一口。
面对这些鸡毛蒜皮的日常小事,赵粤岿然不动,一直等到11点50。她换了一身黑色运动服,把长发扎成利索的马尾,戴上护额,握紧剑,准时来到天台。
冯薪朵磨磨蹭蹭,12点半才到。
赵粤打了个喷嚏,想好的开场白一下给打忘了。
冯薪朵:“我知道你找我来啥事,一对一你打不过我。”
赵粤擤了下鼻子,心想,你抢我词。
赵粤:“那是以前。你看你现在,为了隐藏身份饿的大腿还没我胳膊粗,这六年我可不是光练舞了!”
赵粤说完抽出剑,月光下银光闪闪,令人不寒而栗。
冯薪朵也不是吃素的,弯下腰伸出双手露出锋利的指甲,白天刚烫的头发此时隐隐泛着蓝光,入团这几年装怂可把她憋坏了。
“住手!!!”
突然一个人影冲上天台,老母鸡护崽一样把冯薪朵护在自己身后。
赵粤定睛一看,是陆婷,急的直跺脚,“大哥你闪开,这事和你没关系。”
陆婷也跺脚,气急败坏的吼道,“怎么没关系,你要抓的可是我女朋友!”
赵粤:“大哥你不知道,冯薪朵根本不是你以为的那种人,她很危险,你快让开!”
陆婷不动,身上穿的深蓝色睡衣和冯薪朵还是情侣款。
陆婷:“冯薪朵是什么人我心里清楚,她一点都不危险,你别胡说八道。”
眼看着计划要落空,赵粤也顾不得那么多,干脆把话说清楚,至少不能伤害无辜的人。
赵粤:“大哥,我赵粤这些年骗过你吗?你的枕边人冯薪朵是狼人,而且是最危险最凶猛的狼人,普通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只有我这种祖祖辈辈都在捕捉狼人的赏金猎人才能制服她!”
赵粤慷慨激昂的说完这番话后,只见站在对面的陆婷咂着嘴摇摇头,不屑的露出一抹嗤笑。
陆婷:“别吹了赵粤,就你那点水平单挑冯薪朵都未必能赢。更别说,你现在还要多应付一个。”
陆婷说完收起下巴,那双笑起来弯弯的眼睛瞬间红的像血,向她昔日的好兄弟呲了下嘴,两颗小尖牙此时看上去也不那么可爱了。
赵粤忽然感觉后背一阵凉,对付吸血鬼可不是她这个B级赏金猎人擅长做的事。
O
能在嘈杂拥挤的人类社会存活下来,陆婷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啥都敢吃的勇气。
陆婷的祖先是一群攻击力强,极度嗜血又非常惧怕阳光的传统吸血鬼,生活方式非常老派,昼伏夜出,吸血为生。其中最高贵的吸血鬼种族只吸食人类的鲜血,而整个族群的没落正是因为对饮食的过于挑剔。随着人类餐饮变得越来越复杂,靠吸食人血为生的吸血鬼开始出现前所未有的病变,族群里最嗜血最高贵的一群吸血鬼纷纷死于高血糖,高血脂,以及艾滋病。
侥幸存活下来的吸血鬼不得不改变饮食习惯,并逐渐克制吸食人血的本能。
人类有一种血型被称为“万能血”,可以为不同的血型输血。吸血鬼中有一个种类正好相反,他们可以吸各种血,人类和非人类都能吸,实在没血可吸,平时人类吃的食物他们也吃,反正有啥吃啥绝不挑食。
陆婷就是这类生命力最顽强的O型吸血鬼。
老人常说,能吃是福。陆婷是在深幽的弄堂里从小吃杂食长大的,除了每个月偶尔喝点菜市场买回的新鲜鸡血补补身子,平时吃的和普通人差不多,但是吃再多人类的食物也改变不了她的吸血鬼身份。
不能经常吸血的陆婷肤色惨白如霜,体力也不如普通人,白天虽然能见光,但正午的太阳依旧令她生不如死。身体的弱点使陆婷无法过普通人朝九晚五的生活,很多吸血鬼都因无法适应人类的生活节奏而被淘汰。庆幸的是陆婷这个吸血鬼天生有副好皮囊,而且赶上了人类痴迷造星的时代。
“进女团没那么复杂,好看就行。”
姓王的主考官笑眯眯地拍拍女孩的肩,陆婷隔着人群都能闻到他血液里下水道般的恶臭。这种恶臭在人类社会日益盛行,每天都在荼毒陆婷敏感的嗅觉,最近几年连人类自己都忍受不了,不少人纷纷戴上了口罩。
陆婷有些意外的是,老王身边那位面试模仿哈士奇的女孩,她的血温不仅高于常人,血液还散发着一股令人食欲大增的香气。
陆婷早猜到冯薪朵不是人,因为没有人参加女团面试会穿的像她那么土。
至于冯薪朵到底是什么,陆婷一直不敢冒然试探。能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并登上光鲜亮丽的舞台对陆婷这只吸血鬼来说已经是种奢望。即使吸血鬼可以永远不老,她也不能一直吃青春饭,一旦引起人类的怀疑,以后想吃什么都没门儿了。
于是陆婷入团后,小心谨慎,热情友好的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尤其是对冯薪朵。同样是生活在人类之中的少数种族,陆婷每次看冯薪朵吃的少就想起自己以前挨饿的时候,不停地催促她多吃,总怕她吃不饱会死。
陆婷的善良得到了回报。冯薪朵的拥抱又暖又结实,带着新鲜血液沸腾的香气。陆婷太久没吸血实在忍不住了,贴着冯薪朵的脖子舔了一口。
冯薪朵好像被吓坏了,松开她时满脸涨红,跑到冰箱里拿出一瓶冰水一饮而尽。
陆婷感觉自己浑身发烫,她从来没这样过,哪怕是吸了新鲜的鸡血也没这么亢奋过。她有点怕,怕自己忍不住抱紧冯薪朵细弱的脖子咬住不放。恐惧与贪婪在陆婷的脑中挣扎,直到冯薪朵冷静下来告诉她一个秘密。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狼人。
陆婷小时候也听老人讲过各种奇怪的传说。除了人类,世界上还有不少异族物种,吸血鬼,狼人,人鱼,噬元兽等等。相传狼人的体型高大威猛,性格暴躁,战斗力极高,但个人卫生极差。高贵的吸血鬼种族一向不屑与其他种族来往,所以陆婷从小到大都没见过真正的狼人。
想不到冯薪朵这个A族少狼,身材瘦弱,脾气温柔,而且长得还这么好看。
“朵朵,我也有个秘密要告诉你。”
茫茫人海中能遇到一个同样不是人类的朋友,真的太难了。
陆婷说完自己的身世后,害羞的舔了舔自己人见人爱的小尖牙,第一次坦白自己是吸血鬼这种事怪难为情的。
冯薪朵倒是不害臊,当天晚上就抱着自己的铺盖过来挤陆婷的小床。狼人的体温比普通人高的多,尤其睡着之后蜷在陆婷怀里就是一个活的暖宝宝。吸血鬼常年体寒,陆婷抱着冯薪朵越来越撒不开手,单人小床也换成了双人高箱大床。
每当月亮圆满时,陆婷抱着冯薪朵一边撸她身上厚实铮亮皮毛,一边想,假如她没有遇到冯薪朵,假如冯薪朵只是普通人,也许她坚持不到现在。大概会这个团呆几年,攒够钱就离开,开始满世界四处游走,做些兼职维持生计,然后等待死亡的到来。
那样她也不会知道,什么是爱。
陆婷看过童话,故事里的爱是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在一起了。和冯薪朵在一起后,陆婷相信童话里确实是骗人的。
冯薪朵这只少狼外表光鲜,骨子里还是狼人的脏乱差,不爱收拾房间,还总掉毛,偏巧被蹭饭的赵粤发现了端倪。冯薪朵还不当回事,陆婷在大城市长大习惯了小心翼翼,思来想去决定养只猫,于是有了纳豆。
从那以后不管谁来320吃饭,陆婷和冯薪朵都要数落一遍纳豆,做实纳豆爱掉毛的猫设。
狼人具有兽性天生和小动物亲近,但是小动物对吸血鬼来说,自古以来都是食物。所以陆婷每次死亲纳豆的时候,冯薪朵都心惊胆颤的一直念叨,不许死亲。 幸好纳豆毛多,陆婷亲一口满嘴是毛实在下不去口,久而久之也没兴趣了。
然而豆丁的出现差的让这个家支离破碎。
这事说起来还得怪冯薪朵,怪她低估了陆婷吸血鬼的天性。
那天冯薪朵在外出差,陆婷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吸血鬼的肠胃功能本来就差,陆婷中午又陪孔肖吟喝了点酒,下午就开始跑肚拉稀又发烧,整个人都快虚脱了,谁都不敢告诉更不敢去医院。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陆婷嗅觉变得异常灵敏,忽然闻到一股鲜活的血味从脚底爬了上来,豆丁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正在看着她。
刹那间陆婷的眼睛红了,除了嗅觉还能正常运作,其他感官似乎都失灵了。
这种状态不知过了多久,等陆婷清醒过来,只见冯薪朵惊慌失措的从她嘴里抢出了豆丁,豆丁光秃秃的头顶上全是她的口水。
陆婷被自己吓坏了,捂着脸嚎啕大哭。冯薪朵把豆丁擦干净后交给纳豆看着,找来一个空酒瓶,露出食指锋利的指甲在小臂上一划,大汩的鲜血流到酒瓶里,750毫升的红酒瓶满满一瓶。
冯薪朵:“乖,不哭了,趁热喝补补身子。”
陆婷一把鼻涕一把泪,嘬着热乎的狼血瞬间感觉身心都舒服多了。
冯薪朵老说自己是狼人里最厉害的,陆婷还以为她吹牛,毕竟平时睡觉都是她在下面,没想到输出750毫升血后冯薪朵面不改色心不慌,还开玩笑说要用自己的毛给豆丁做个皮毛一体保护套。
结果第二天冯薪朵为了救她又受伤了。这次伤的不轻,整整养了一周才彻底恢复。
陆婷惶惶不安的度过了一周,她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只是没想到这个人会是她们的好朋友赵粤。
陆婷:“我和朵朵从小到大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我向你保证,从今以后我们也不会伤害任何人。真的没必要硬碰硬,粤粤,我们不是朋友吗?”
陆婷看到站在月光中的赵粤手在颤抖,也许是害怕,也许是犹豫。按理说赵粤这个年纪的赏金猎人应该没经历过真正的捕杀,平时打打闹闹谁下手都不轻,这会儿动真格的陆婷只怕赵粤头脑发热跟她们拼命。
赵粤:“朋友?大哥,你们可是狼人和吸血鬼呀,我怎么知道你们两是不是把我们当食物了?”
陆婷一听,气的直呲牙,“我呸!赵粤你好意思说这话!你和张雨鑫每天来蹭饭,一顿饭吃的比冯薪朵一天还多,我说过半个不字吗,现在后怕了?老娘先吸你,把你吸干再去吸张雨鑫那头猪,把这几年的伙食费统统我吸回来!”
斗嘴归斗嘴,当陆婷看到赵粤那把银剑横在眼前,腿还是软了。
赵粤:“大哥你也别说狠话了,真打起来谁都别想全身而退。至于伙食费,我,我完成任务还给你就是了。”
冯薪朵收起利爪,长叹一气走向赵粤,冷静的说,“任务一旦完成你就可以离开这,再也不用去剧场那个小舞台跳几个小时公演累出一身臭汗,再也不用看别人眼色做不痛快的事,你可以想去去哪,过任何想过的生活,从此无忧无虑比神仙还快活。可你真的安心吗?把你的朋友送到冷酷的监狱,用她的一生监禁换自己的快乐自由?”
“记住,千万要抓活的,活的可贵了!”
因为爷爷临终这句话,赵粤走上了一条难以回头的路。现在如果有人告诉她,你可以退团继续上学,毕业找份好工作,还能一辈子岁月静好。赵粤会毫不犹豫给她一拳,那特么是几千万的酬金,有钱谁还工作啊!
可现在她要抓的人就在眼前,不是陌生人,也不是不熟悉的小后辈,而是与她相识六年,一起排练,一起挨骂,一起跳公演,一起吃火锅的好朋友。几千万的幸福要建立在一个,不,是两人相爱的人痛苦的一生上,太残忍了。
赵粤:“那是个研究中心,有非常好的住宿和饮食,听说还有不少你们狼人里B族和O族的美少狼,你就不为种族繁衍考虑一下吗?”
陆婷下意识抓紧冯薪朵的手,吸血鬼是没有繁衍能力的,可狼人可以繁衍尤其是能力最强的A族少狼。虽然这件事她们早就商量过,可陆婷仍有顾虑。
冯薪朵回握住陆婷的手,冲她眨了下眼,笑着回答赵粤,“繁衍出后代接着做人类的试验品吗?”
赵粤说不出话了。狼人被抓后的下场她心知肚明,研究中心那套说辞不过是人类贪婪的遮羞布。倘若今天她真的把冯薪朵抓走,明天遭殃的就是陆婷,甚至整个团都会为此彻底消失。连千万酬劳都舍得出的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可是几千万的酬金说没就没了,搁谁受得了啊!
陆婷见赵粤一脸痛苦的陷入纠结,收起敌意慢慢走到她身边,拿出姐姐般的柔情,温柔安慰道,“别心疼了粤粤,起码你现在团里的TOP,好好干,将来月入百万不是问题!”
为了安抚赵粤痛失千万酬金的伤心,陆婷连老王当年忽悠她的话术都搬出来了。
赵粤的眼泪顿时失控,抱紧陆婷嚎啕大哭。这把传家宝到底也没派上用处。
赵粤:“那以后我来蹭饭,可得加餐!”
“就完了?”
张雨鑫坐在320的地毯上津津有味的啃着免费鸡翅,故事听得正精彩戛然而止,“赏金猎人大战狼人与吸血鬼CP,小说题目都起好了,结果你拿那把老古董连根头发都没伤着。”
赵粤喝完一瓶可乐,从陆婷手里接过第四盘可乐鸡翅。至于后面三个人抱在一起哭的泣不成声那段就掐了憋播。
赵粤:“都什么年代还打打杀杀,做偶像不好吗?再说了,让她们两个安安稳稳的在一起,也算为民除害吧。”
张雨鑫回头看向忙着做菜的两人,O型吸血鬼陆婷做主厨,A族少狼冯薪朵打下手,纳豆搂着豆丁呼呼大睡,脸上不禁露出羡慕的笑。回过头再看看这位被糖衣炮弹收买的赏金猎人,不由感叹,“你啊,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只是个B级赏金猎人。”
赵粤拍拍肚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B级也没什么不好。再说了,ABO…有那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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