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吹了一阵子风的“离婚冷静期”近日出台,又一次引发了公众舆论。根据2020年民法典草案的规定,夫妻要协议离婚,先要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和30天的“抉择期”。第一个30天从提出离婚申请开始算,如果30天内双方都没反悔,满30天后需双方亲自到场领证。在第二个30天的“抉择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或有一方不到场,这个婚就离不成。
当然,不想“冷静”还可以诉讼离婚,走上漫长的打官司之路。众所周知,跟法院律师打交道的成本有多高,跟前妻前夫扯皮吵架的难度有多大,更别说在法律援助普遍缺失的当下,多少人根本打不了官司。总而言之,今后想离婚,将变得更困难,甚至对许多人来说将遥不可及。
推行“离婚冷静期”,最大的受益人应该是婚姻里占便宜的人。降低离婚率、提高离婚成本,不啻为对这些人的一种保护。
靠结婚占便宜的人都有谁呢?除了嫁入豪门的平民女子、攀上高枝儿的凤凰男,恐怕更多的是平平无奇的大多数已婚男子们了。刚结婚,婚前爹妈全力供房供车。结了婚,一边享受婚姻幸福,一边靠婚姻法稳稳地守护着婚前财产。有了娃,甩给老妈、老婆,自己潇潇洒洒混社会。功成名就固然好,默默无闻也没关系,只要回家带带娃拖拖地,就是众人称赞的好爸爸、好丈夫,吵个架都有资本说老婆“不知足”。
已婚女人就惨多了。婚前全力给女儿买房的父母总归是少数,随着二胎放开,这个比例大概率还要缩减。婚后呢,女人要么工作家庭两头烧,一边“享受”着职场歧视,一边照顾完老的照顾小的,屋里屋外都要撑起半边天;要么全职在家,兢兢业业身兼数职——育儿嫂、保洁、厨娘、采购……外加协调婆媳亲戚邻里关系、摆平孩子的鸡毛蒜皮和鸡飞狗跳。以及最核心的:一手掌握老公的心肝脾肺肾,严防小三上位——运气好的,还能捞着管管钱,运气不好,那就只问耕耘别问收获了。
惨也就算了,恶性婚姻的存在干脆让人忍无可忍。近来不断升级的家暴案例刺激着公众神经。一边是被家暴的惨痛照片,一边是施暴者的安然无事和社会救助的匮乏,以及或明或暗挟持女性走入婚姻、“回归家庭”的舆论暴力。
这么一来,你说谁还敢结婚?按官方的说法,推行这么个“离婚冷静期”不就是要降低离婚率,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吗?如果搞得结婚率大幅降低,岂不是有违初衷?为了把更多人栓定在婚姻的笼子里,单一个“冷静期”显然不够,那么,下一步会不会有单身税、不育税?细思极恐之后,只有假装麻木。
当婚姻是爱的港湾,没有人会拒绝它;当婚姻成了作恶的工具,没有人应忍受它。居上位者或许要想想怎样施惠于民,让大家搬砖之余能更多地经营一点爱,而不是在意尽情消之后,帮受益者绑住受损者的腿脚,让婚姻兼作吸血的纽带。
唐人曾在离婚证书上写过“一别两宽,各自欢喜”,愿我们还能学学古人,保有一点洒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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