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小说家福斯特说“国王死了,不久王后也死去”是故事;而“国王死了,不久往后也因善心而死”则是情节。两句话从字面看大同小异,但是内里有乾坤,道出小说情节安排的要义。《红楼梦》第33回《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从题目看,宝玉挨打是因为作为亲弟弟的贾环搬弄是非。而贾宝玉很多方面做得也不好,这顿打是挨得的。但是为了安排这一次受罚,作者在情节的安排上铺垫特别多。
首先是原发事件:得知金钏儿自尽,宝玉满怀心事,却与走过来的贾政撞了一个满怀,贾政正因为刚刚宝玉在贾雨村跟前表现不很好对他不满意,此刻见着他,“原本无气,这一来倒生了三分气”。
第二件事是忠顺王府的长府官来问贾宝玉追问琪官,琪官本是忠顺王府受宠的戏子,私下里却与北靖王府交好,又跟宝玉意气相投,送了有标志性意义的汗巾子,被忠顺王府的人抓了现行,贾宝玉因为琪官一事牵涉到贾政最忌讳的争斗漩涡中去了,这为贾政的恼火增添了几分。
第三件事就是贾政舔着脸送忠顺王长府官受了气才回头,看见贾环带着人乱跑,正招呼人要打贾环,贾环趁机引出金钏儿自尽的事件,添油加醋,甚至说宝玉“强奸未遂”,金钏儿赌气投井——直接引爆贾政的怒火。
若说只是这些事,宝玉就能挨打,这也只是内在的。贾宝玉出生不凡,长兄贾珠早逝,他是这一辈儿意义重大的存在。平日里贾母和王夫人都当他是心尖儿肉地护着。尽管当时贾政撂下狠话一定要重罚宝玉,哪怕“我面部的做个罪人,把这几根烦恼鬓毛剃去,寻个干净去处自了”,当时若能搬来贾母,宝玉也可免受皮肉之苦。只可惜贾政发狠不让往外传话,宝玉的长随焙茗不知去向;好不容易出来一个老妈妈却是个聋子,越是着急老妈妈听话错得越离谱,实在指望不了,这就把宝玉的路堵得死死的,这顿打怎么要逃不掉。就如同捉鱼的人设置的机关,那鱼只有往前走,往死路上走罢了。
不仅如此,王夫人知道消息急急赶来,贾政更是火上浇油,打得更狠,等贾母赶来,已经打完了。宝玉此时已经是“面白气弱”,“由腿至臀,胫,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由仆妇们放在春凳上抬进贾母屋里的。这个贾府里被众人捧在手心的“纨绔”被毒打了,几人欢笑,几人痛心。
小说情节,是指在小说作品所提供的特定艺术描写的环境中,由于人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人与环境间的矛盾冲突,而产生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发生、发展、直至解决的整个过程。“宝玉挨打”是情节发展的结果,也是必然。说到底,宝玉该打。即使我们受了曹公的偏爱的影响,认为宝玉是“封建社会的叛逆“,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也还是让读者读来生气。这个纨绔真是被惯坏了。王夫人哭道“宝玉虽该打,老爷也要自重”,就证明其实王夫人也知道宝玉很多地方做错了;贾母说“儿子不好,原是要管的,不该打到这个份儿”,可见贾母也知道宝玉该打,只是被打得那样惨是始料未及,也不应该。
宝玉挨打,无可挽回但是要实施“打人计划”还真的需要在情节的安排上作有意无意的设计,一定更要让结果成为必然。
情节必然因素是指小说情节中起主导+支配决定作用的并能展示事件演变内在规律和性格发展的必然逻辑的因素。
就情节的形成而言,它指事件演变、矛盾冲突、性格发展、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的必然联系;就情节的艺术中心而言,它指中心事件、中心人物,中心场面、中心线索;就情节的发展而言,它指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就情节与人物刻画的关系而言,它指人物的思想、言行心理、感情。必然性体现着事物发展的规律性,作家运用必然性来构筑小说的情节,可使情节发展和性格演变具有首尾一贯、前后衔接、合情合理的逻辑力量。因此,在小说创作中,作家必须用敏锐的洞察力,挖掘并把握生活中的必然因素,将它融合到情节构思之中。曹雪芹正是把这些细枝末节都通盘考虑到了,从第三十回宝玉与金钏儿打情骂俏被王夫人发现后,宝玉一溜烟跑了,金钏儿被王夫人打了嘴巴,要求让家人领回去,她“含羞忍辱的出去,不在话下”,却已是留了话头;宝玉与琪官儿蒋玉涵更是在第28回互换汗巾,成了这一日挨打罪名的铁证之一。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蒋玉涵的在行酒令时所作的诗句“花袭人知昼暖“和他的那条汗巾子,为小说结尾部分蒋玉涵与袭人结为连理做了铺垫。
知道很多有名的小说,都是作家一边构思一遍任由情节自动发展,比如福楼拜写作《包法利夫人》时,写到包法利夫人的死,他痛哭流涕,可见包法利夫人的死不是作家预设的,但不知不觉“写到这里,生活的逻辑让她非死不可”,作家不是全能的上帝,他要经受小说逻辑的制约。但是在情节发展到某一个阶段,有了某一个结果,那它就是必然的。
我们在这里仅仅赏析了“挨打”这情节结果的必然因素,发现作者的细心或者苦心经营,亦或是无心的自然发展,总之都能体现作者高超的结构技巧。而通观一部《红楼梦》,历来被大家公认的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构架,那才是真正的大手笔,是小说情节“必然性”的综合体现。
参考资料
• 1. 庄涛等主编,写作大辞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