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的文学形式里,我非常钟爱小说。
我觉得我喜欢小说这件事,和我喜欢民谣一样,是因为故事。
但最近听罗振宇老师的早年音频,突然有了新的认识。
我一度觉得喜欢小说时间恨不能拿上“台面”来讲的事情。
貌似是“玷污”了文人的“清高”属性。
当然,我不是文人,亦不是清高。是现实生活里,或者我从小长大的环境里,读小说是一件不被鼓励和褒扬的事情,甚至,如果你告诉别人你喜欢读小说,会遭受白眼和嫌弃。
“别人家的孩子”沉迷于名著,文学大家,外文,而我钟情小说,这是不被待见的事情。
直到成年,到现在,也会更多的跟别人说我喜欢看书,但要不要告诉别人我喜欢小说,还是要斟酌这个关系才会讲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生变化是在得到的话题“疗愈自己的99种方式”里,徐玲老师的留言是:最治愈的事情是在一个窗前,泡茶,读一本穿越小说。
天哪,我太喜欢这个诚恳而又真实的画面了。
我最最喜欢的状态,或者最最平静的状态是:阴雨天,靠窗,泡杯茶,看袅袅香气,然后读一本小说,读一本关于情感,关于命运,或者悬疑,或者推理的小说。
有很多关于独处的话题问,如果让你一个人待着,待7天以上,甚至1一个月,你可以吗?
我太可以了,给我很多很多的小说,给我很多书,就可以了。
我上大学的时候,那一年的一整个年,做的最多的事情是泡图书馆的小说场馆,所有的时间,用来上课以及看小说这两件事情,废寝忘食,夜以继日。也偶尔写 日记一般的东西,现在想来,也是最畅快,最自由的时间。
《追忆似灰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说,每每能给读者能够读到的,其实只是已经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
为什么喜欢小说呢,是因为故事。
小说像是一种光学仪器,帮读者发现那些自己发现不了的东西。每每读到的时候,会觉得,天哪,我也这么想;啊,这个细节真好,现实里是这样子的,我怎么没注意;哦,太棒了,关于安静还可以这么写。等等。
有些感受,我们自己心里就有,但是模模糊糊,好的小说和散文随笔作品,甚至比我们自己还要了解自己,他能做出精准和有创造力的表达,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
我最近读《平原上的摩西》。
全部都是短篇故事,读的很慢很慢,每一个画面,都详细的铺在意识里。
《走出格勒》里,他走进煤地,描写锈在一起的铁轨和车轱辘,像老年的夫妻。
《冷枪》里,最后,死亡的那一幕,像深渊,也像黎明逼近。
读的时候惊讶于故事,后来,我觉得我感受了故事里的人性。
在慢慢的,平和中,突然觉得,即便我只爱小说,那又如何呢,这种形式存在,就是最好的意义啊。
哲学家刘擎在访谈里说,文人都清高,所以看清了某些形式,但到了现在,我们得承认,内容变得普遍和大众。
继续爱小说,继续认为散文是最好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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