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雨子
首先做个界定,矜持在这里不是贬义。为什么要先做界定,因为矜持与“装”太过接近。
我挺矜持的,也可以说挺能装的,特别是在不熟悉的人与场合。原因有很多,性格的因素最大。除此之外,怕也是重要原因。怕就会担心,担心出丑,担心成为焦点,担心被人评论等,其中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担心是怕别人不喜欢自己,不喜欢那个你认为的真实的自己。
如何让别人喜欢或接受自己呢?答案是做一个“受欢迎的人”。(废话!)
其实我们最早都不知道如何做才能受欢迎,只会做一个任性的孩子。直到我们能区分我们与你们、他们时,就有了分别心。如果我说某人很讨厌,你说对对对,那我们就会成为“我们”。似乎突然之间我们有了共同的“敌人”,而彼此莫名其妙地成为了彼此受欢迎的人,而你们或他们就可能成为不被我们喜欢的人。说的简单点儿,你是否是一个受欢迎的人,不仅取决于你是否有魅力,更取决于你是属于我们还是你们或他们。
如果这是真相,那矜持或装,还有那份担心就成了多余。矜持或装就变成了一个人的独角戏。自己是导演,是演员,更可笑的是还兼职观众。最后,你为了做一个受欢迎的人,而虚构了一个角色,全身心投入演出,以期待赢得热烈鼓掌。(啊?我原来是个演员!)
为了成为受欢迎的人,我们制定了一些规范(表演)。而这些规范大多是听说的。比如,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势,看人的眼神,穿的衣服,甚至你永远不要在别人面前挖鼻屎。当这一切成为了你,你演得越投入就越难出戏。
这是否可以说我要做真实的自己,就放开说话,随意挖鼻屎,只要自己开心而可以毫无顾忌。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这个世界除了自己还有别人,除了我们还有他们。所谓自由并不是毫无顾忌,随心所欲,而是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做自己。这里的“伤害”是指你不能影响别人让别人感觉恶心,你不能随意的骚扰别人,让别人受到困扰,并浪费别人的时间。比如你在家里做些“淫秽”的行为,这可能是爱的表达、共享欢乐时刻,变成了难忘今宵,最差也是履行义务或谋生计。但是,如果你在公共场合做此行为,那离监狱的大门就会很近。哪怕你是真实意愿,双方合意都没用。因为你不但让别人感觉到了恶心,破坏了公序,还违反了法律。这个太专业,都是那些法律人玩的东西,不在探讨的范围。引一句名言就是“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你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你可以说不,但不能乱来。
说了半天好像在说废话。细想起来应该不是。第一,遵守社会现有秩序与交往规则,做到文明,让别人乐于接受。第二,明白所谓受欢迎的道理,除了个人影响力、适当的言行与外观,同时还取决于你是谁。第三,不要执着于做一个受欢迎的人,因为除了真正喜欢你的人外,还有你无论怎样做都还是会有不喜欢你的人。换作你是别人也一样。也就是别人和你都有不喜欢某个人的权利,而且不需要理由,甚至没有理由。
绕了一圈,似乎又回到开始的话题。我想对自己说的是,遵守礼仪与秩序,追求自由与独立。一个是外在的遵守,一个是内心的追求。相反,而不是为了追求自由而破外外在的秩序,更不是为了获得外在的良好秩序而欺骗自己。遵守不是表演,最坏的是连自己都信以为真,最终你可能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但那个人可能根本就不是你。更甚者是自己讨厌的人。
如果再简洁的来表述,永远以诚相待自己。不管你是否成为了受欢迎的人,最起码你一直是你,而不是你用了一生时间去演的另一个人。而所谓“受欢迎”往往不过是个幻觉而已。
最后,希望我们都是受欢迎的人,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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