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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古代人是怎么离婚的?看完还想穿越吗?

《知否知否》古代人是怎么离婚的?看完还想穿越吗?

作者: a62995e55ca4 | 来源:发表于2019-01-20 21:52 被阅读1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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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电视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正在热播。剧中明兰在陪盛老太太返回老家参加堂兄的婚礼时,在婚礼上出现了一个醉酒闹事的孙秀才。

而孙秀才的母亲更是厚颜无耻到了极点,动不动就说算命先生算到自己儿子将来是宰相之才。

自从娶了淑兰,孙秀才母子一下子从温饱线挣扎直接发家致富了。婚后一两年内孙秀才就纳了一二十个妾室,还成了青楼的VIP客户,并时常呼朋唤友、组织各种诗友聚会。

孙秀才拿着淑兰的嫁妆从替一个相好的妓女赎身,并以她怀孕为由要求身为大娘子淑兰同意纳该妓女进门为妾。

因盛家家训不得纳妓为妾,淑兰誓死不从,随后两人(确切地说两个家族)展开了离婚大战。

最终以盛家让步一半嫁妆,并以举报秀才猥妓为威胁才达到和离的妥协方式。

从古至今,结婚都是人们心目中的“终身大事”,相比现代人,古人更加注重婚姻这种形式。

在古代,结婚“上承宗庙,下继后世”,是两个家族之间的神圣大事。说白了,婚姻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外交”关系,结婚不是男女之间的私事。

夫妻二人只不过是践行两个家庭外交关系的纽带而已。所以古代人为了延续两家的友谊或者亲戚关系会来个“指腹为婚”,给孩子定娃娃亲。

我国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社会关系的稳定,离异不被提倡。家庭破碎和重组必然会危害到社会组织结构的稳定,甚至危及到国家的政权稳定。所以,在古代离婚率是很低的。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离婚非同小可,离婚决不是夫妻两人简单分手的事情。这简直就是断绝外交关系,离婚会导致两个家族之间断交甚至反目成仇仇。

古代离婚不易,但总是会有没法过下去的夫妻。那么,古代人是怎么离婚的呢?

古代的离婚方式有以下这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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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常见是“七出”,只有男方才能够主动解除婚姻关系,即休妻,妻子却没有这个权利。休妻人可以是丈夫,也可以是丈夫的父母。休妻无需报官府审查批准或备案。只需写一份“休书”,邀双方近亲属或邻人见证或署名。

“七出”内容包含:一、不孝顺丈夫的父母,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自身父母。二、无子(生了女儿都不算数)。三、淫(出轨)。四、妒(主要是指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五、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六、口多言(嚼口舌、说是非)。七、盗窃。

生于南北宋之间的文豪陆游家里曾以一名贵凤钗相赠,与舅舅家的表妹唐婉(九岁便师从李清照)订亲。婚后才华横溢的唐婉和陆游很有共同语言,俩人每天都蜜里调油似的亲密。

陆游的母亲看了吃醋,越看越不喜欢这个从娘家娶回家的儿媳。于是借口唐婉让他儿子沉迷酒色会影响科举考试,便把这位亲侄女给休了。

古代”孝道“大于天,陆游是个大孝子(记住,这里的”孝“是贬义词),即使他万般不愿,也不能忤逆母亲。陆母休了儿媳的理由便是七出里的”无子“。

后来唐婉改嫁高富帅皇家宗子弟赵士程。有一次陆游去逛沈园偶遇唐婉与其现任丈夫。待他们离开后,陆游感慨万千,在沈园的墙上含泪写下流传千古的绝唱《钗头凤·红酥手》。

后来唐婉看到这首词没两年便患病抑郁而终了。(其实就是搁现代,在已改嫁的前妻家小区附近公园里写大字,说自己当年跟前妻多么海誓山盟、生活多么和谐,写完了还要署上大名。人家现任丈夫看了心里得多膈应啊?)

与”七出“相对应的是“三不去”。所谓“三不去”是指在这三种情况下男人是不可以休妻的。 一是“有所取无所归”,指妻子父母去世无娘家可归;二是“与更三年丧”,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丧三年的;三是“前贫贱后富贵”:指丈夫娶妻时贫贱,但后来富贵的。

“三不去”是用来限制“七出”的滥用,以维持婚姻家庭、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通过“七去三不去”的规定限制离婚,就是为了保障妇女“从一而终”、“不嫁二夫”,当然也是为了保障男子“不取二妻”( 正妻) 、“不弃无过之妻”。

总之都是在不考虑男女双方个人感情和意愿的前提下,强调婚姻的稳定不变、相守而终、白头偕老,不允许夫妻自行意自由解除婚姻。

而宋代以后,社会各界多认为休妻的人没有品行。至于一般农村,出妻的情形更为少见,这是受到经济因素的限制,离婚使家内劳动力减少,再娶的负担也很重。此外,名分观念也有影响。在“夫妻义重”的普遍想法下,也不敢轻言离婚。对他人夫妻则是宁“拆十桩庙,不毁一桩亲”‘,劝人离婚,会遭天谴。

所以《孔雀东南飞》中的焦母和陆游母休儿媳,就成就了千古恶婆婆的教科书级别典范。由此可知,琴瑟和鸣的婚姻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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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义绝”。“义绝”,是指夫或妻与对方 近 亲属之间或双方近亲属相互之间有谋杀、重伤、奸淫等行为,使两个家族之间“恩断义绝”的情形。古代中国律令一般规定,出现这种情形,不论夫妻双方感情如何及是否愿意,必须离婚,即使遇到大赦天下也不能改变。这是古代中国独有的“国家强制离婚”制度。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 官府再追究相关侵害人的刑事责任。以强制离婚方式解决婚姻双方的矛盾 纠纷,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中国古代婚姻的根本目的在于联合两个家族势力,双方家族利益达到平衡就是婚姻的意义。

“义绝”强调的是家族利益,忽视夫妻本身的利益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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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古代在“七出”和“义绝”这两者之外,还有“和离”,即两愿离婚。"和离”是中国古代离婚形式之一,是与“七出”、“义绝”离婚形式并列的离婚形式,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自主自由的协议离婚形式。比起休妻,”和离“于男方和女方面子上都更好一些,尤其是女方。古代女子被夫家休了会有损名声。

但是“和离”不能简单理解为不受任何限制的自愿离婚。在家族本及封建家长制之下的古代社会,男尊女卑观念深入人心。婚姻的成立与维系始终强调“父母之命”、“夫为妻纲”等基本伦理道德。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古代中国律法真的允许发现代这般无条件的、完全自由的两愿离婚吗?

《知否知否》中盛淑兰不肯签字同意孙秀才纳妓为妾,孙秀才便以“不贤不孝”“善妒”扬言休掉淑兰。所幸盛家财大势大,家里既有钱,京城又有当官的,连县令都要给盛家几分薄面。再加上盛家出钱买下了孙秀才宠妓的贱籍,可以以此作为证据去学政部告孙秀才。同时盛家大老太太诱之以利,答应留一半的嫁妆给孙家。这才迫使孙家签字“和离’。

试想,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女儿像淑兰这样遇人不淑,而娘家又无钱无权无势,女方还有提”和离“的资本吗?要么就只能等着一纸休书,要么就是逆来顺受,被婆家折磨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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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哪一种离婚方式都凸显男性地位,强化男性权威,维护男性家庭利益。休妻是典型的男子专权离婚。 男性居于主动地位, 女性则处于被动地位, 并且很难摆脱被出的境地。”和离“虽然相对温和一些, 但实质上是男性弃妻,是出妻的变异手法。 至于”义绝“离婚, 虽从形式上兼顾了男女两性, 但实质上依然侧重对男性及男性家庭利益的维护。

因为古代夫妻离婚后,孩子一般情况下都是归男方抚养,因为中国古代社会是男权社会,在人们的观念中,孩子跟父姓,是男方家族的血脉和香火,跟随父亲生活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在宗法家长制影响下,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旨在维护父权夫权、严格限制离婚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的核心目的是维护婚姻稳定以巩固宗法秩序。

所以,看完了古代的离婚制度,小仙女们还想穿越去古代吗?

参考:1.政法论坛.范依畴.《中国古代的“和离”不是完全自由的两愿离婚》第 29 卷第 1 期

2.法学研究.崔兰琴.《中国古代的义绝制》2008.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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