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叶蕊,从小便在这钟灵毓秀的山川之中长大,自然生得貌美如花。”对于面前这个城里来的男孩子,她上下打量一番后,不置可否。
“是吗?貌美我没看见,如花我倒是看见了。”说完,少年脸上现出少有的浅浅的酒窝。
袁光松是标准城里的公子哥,高傲自大,不可一世。来到这个他连老师叫写想象作文也想象不出来的地方,全是因为爸妈的缘故。
昨天,叶蕊在河边洗衣服。这条河的两岸是农家的稻田,绵延一片。盛夏时节,清风一吹,青翠稻浪的腥香拂面而来。她一边嬉水,一边洗衣,不亦乐乎。
攞溪的人从来都是走水路进村的。那天,站在水边洗衣的她看着缓缓驶来的客船,身体随着船身的靠近而转了过来。
老旧的船头站着几个身穿布衫的人,人群里,那个刚冒出头的少年吸引了她的注意。
她在电视里见过穿着那样的人,家世显赫,环境优越,最是那双眼眉,在秀丽山水之间,秀拔出群。
“你……”叶蕊气得不行,又找不出什么话反驳他。
叶蕊口中的“钟灵毓秀”千真万确是有的。自古便有“仙源之地”美称的“攞溪”让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们个个有温香软玉的品质在怀;可这因叶蕊打一出生便随着她一起生长的印记让她实在担不起“貌美”这个词。
随着叶蕊呱呱坠地,所有人都很高兴得热泪盈眶,可额头上那条不大不小的胎记,还是让叶家人定了定神。
盼望着她长成一位楚楚动人佳丽的爸妈为她取了这么个名字——叶蕊。
站在人群最前面的爷爷看着婴儿车里哇哇大叫的叶蕊,惊呼道:“看!蝴蝶!”所有人都望向爷爷,“那孩子额头上有只蝴蝶!”
就这样,她带着全家人的希冀,在视她如珠如宝的家人怀里出落得亭亭玉立。
尽管也会因为自己额头上那胎记受到不明所以的人的嘲笑,就像刚才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孩那样。
而她总是自信地挺起胸膛说:“我爷爷说那里面藏着一只蝴蝶哦!”
少年回应她:“我看那里面不是蝴蝶,而是毛毛虫吧!”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叶蕊瞪着他逼近几步,他又往后退了些。像是有点害怕眼前这个不修边幅的女生。
“不修边幅,谁不修……”叶蕊摸摸自己的头发,补充道:“好吧!是有一点。”
经过这件事,叶蕊讨厌极了那个让自己丑态百出的人,尽管不知道对方叫什么名字。但在吃中饭的时候,听大人们说起那个城里来的人叫袁光松,他爸妈在城里赚了钱,这次把他送来算是探亲。
她倏地就想起刚才袁光松上半身穿得像诗人,下半身像流浪汉泥泞着脚的样子,叶蕊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爷爷说她没个正经,失了叶家家教的威严。
不管怎么说,这个来自远方的傲气男孩正慢慢的靠近这个泥土里长大的女孩。在湛蓝的天幕下,她的眼里满是清澈。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村口的石桥边。男孩在水边把玩着他从城里带来的“好玩意儿”。叶蕊从桥上经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里的东西,袁光松转过头来看见她,招呼她一起过来。
叶蕊走近去,蹲在他的身边不说话。经过第一次她口中所谓的“冤家路窄”的事后,叶蕊心中对同龄异性的孩子抱有一种“不打不相识”的豪气,但今天在他身边,骨子里小女生的怯弱还是让她有点羞涩,特别是这天他穿着一件天蓝色的衬衫,粉白瘦削的脸庞在她眼里成了那年夏天她脑海里最深最深的记忆。
河水映着穹苍的颜色,盛夏时节,豆绿色的溪水在他瞳孔里成了湛蓝。她看着他眼里的颜色,仿佛陷入旋涡,想要挣扎着抓住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
袁光松眨眼将目光转过来,眉头处显出一个她上个月在课堂上学过的“川”字,他和她靠的那样近,他眼睛瞪得老大,脚下不小心一滑。
要不是她伸手拉他一把,真的摔下去,后果叶蕊不敢想。
“你这是什么眼神?吓我一跳,”少年紧蹙眉头,生气似的站了起来。
“真是笨死了,这都会摔倒。”叶蕊把脸扭过去,小声地窃笑。
少年红了脸:“摔进水里也不用你救,我会游泳。”说完,他骄傲的仰起自己的头。
“我……”叶蕊想说什么,眼里因刚才过分的看着他显出惊慌失措的神情,“我不会游泳,要是我摔下去……”
袁光松到底城里的有钱人家。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仿佛要比叶蕊这样家世的人做任何事都有天赋似的,不需要多大的努力,就能文能武。至少,在叶蕊家的电视机里,她看到的是这样的。
叶蕊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爷爷眼里是只蝴蝶的她被爷爷禁止下水。所以,直到现在,十几岁的村里小姑娘还不会游泳成了同龄人口中的笑柄。
“你要是摔下去,我可不会救你。”少年不可一世的性格开始慢慢显现出来。
叶蕊想了想,眼珠子一转:“你不救我,那你可不可以教教我?”她满心期待着他的应允,脑海里脑补出自己跳进水里游泳的样子。
看出他一脸不情愿的样子,叶蕊补充道:“我刚才可是救了你诶。”他转念一想,稍微收敛了他趾高气扬的神态。
“明天中午来我家找我。”少年极不情愿地扔下一句话便转身拿起水里的豪华游轮模型就走。
顾不及爷爷在身后叫自己吃完饭后把碗洗了的话,刚把碗放下的叶蕊就兴高采烈地来到袁光松老家的院子里。爷爷觉得纳闷,吃饭时一直傻笑的叶蕊是在想些什么呢?呛了几次,咳得不像样。
平时走了十分钟的路程,今天她一路蹦蹦跳跳地竟只走了4分钟。
院子里有几只鸡鸭漫不经心的散步,她做出驱赶势跑过去,把家禽们吓得禽飞兽散。
袁光松听着声音站在门槛边,满脸窘态地望着她:“你带了泳圈吗?”
“什么泳圈,是那种黑色的轮胎吗?我们家没有那东西。”叶蕊委屈的瘪瘪嘴。
“那你带了什么护具?”他的语气总是冷冷的。不过在这酷热的暑假里,她竟感到凉爽极了。
“护具?学游泳还会受伤的吗?”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女孩哪懂得这个世界有这么多新奇的玩意儿,自然认不得袁光松说的是什么。
袁光松看了一眼门口流着哈喇子的看门狗,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先说好,我只负责教你,不负责救你的,另外,我可不能保证你待会儿出不会出现什么意外。”袁光松从与她相遇的经历来看,自以为是遇到了一个像橡皮糖一样黏人的人,觉得提前和她违法三章总是好的。
“哪有你这样的,你既然答应了我就要负责到底啊,今天、明天……直到我学会为止。”她也顾不得那么多爷爷教她的礼数了,既然软的不吃,那就来硬的。
虽说叶蕊在这村子里长大,可智商却一点不比外面的那些人差打哪去。碰上袁光松这个人,她可真是棋逢对手了。
对于叶蕊这样本身就有游泳基因的人来说,学习游泳自然是件普通事,可她就是见不得有人的气焰比自己强,非要与他对着干。
当叶蕊第N次如“旱鸭子”般的从水里冒出来后,埋怨道:“到底怎么游的?我怎么总是往下掉啊!”
“谁叫你这么笨,跟你说了要先放松,然后调整自己的呼吸……”袁光松不耐烦的重复自己的理论,“这是最后一遍了,再学不会就是你的问题了。”他的能言善辩在他们一天一天的练习中逐渐被她察觉,而他同样擅长将责任毫无保留的推给对方是她在后来才发现的。
“教了这么多天了,你就不能下水一次?”气急败坏的叶蕊终于忍不住了,用手掬起一抔水向袁光松摔过去,想要看看他怎么圆场。
他才发现自他答应教她以来,他竟连一次水都没有碰过。却又回过头来面色不改的回她:“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浪费我的时间。”
回到岸边的叶蕊有点摸不着头脑,继续装疯卖傻:“我不管,你得把我教会才行。”
夏末傍晚凉凉的西风吹过来,脚边的狐尾草在他脚边左右摆动。叶蕊站在河边,湿湿的头发杂乱的散在肩头,她打了个冷颤,冷得直哆嗦。
一只橙黄色的蝴蝶绕在她的头顶飞,少女天生的体香似是吸引了那纯洁的生灵,而那站在夕阳的落照前面的少女也同样吸引了他的视线。
叶蕊微微仰起头,注视着天空。蝴蝶扑闪着翅膀,落在她有胎记的额头,眨眼间,又飞向夜空中。
隔着薄薄的雾气,他目睹了一幅美好的画面:蝴蝶停在少女带有水珠的额头,她缓步徐行,蝴蝶居然没有飞走。他就这样在这个每天嫌弃得不得了的地方喜欢上了一个棉花糖一样粘人的女孩儿。
在秋风吹到这片土地之前,他告诉她分别临近。
临走的那天,叶蕊特地来送别。
“记得你还没有教会我游泳,你要对我负责的。”
“我明年还会来的。咋们山水有相逢。”说完,他露出一脸狡黠的笑。
伟大的哲学家伊壁鸠鲁曾说过:“承诺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拷上的枷锁。”当叶蕊在电视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她想起了袁光松。
想起他穿着那件蔚蓝色衬衣站在水边发呆的样子;想起他走后留给自己的回望和念念不忘的眉眼。
当她正准备下水的时候,被从路边经过的爷爷抓个正着,回家又是一顿挨骂。站在屋角受惩罚的她不明白为什么爷爷总是不让她下水,也正是这份疑惑,让偏执的她更加地执拗。
一年的时光仿佛是风在须臾之间一下子吹过了。
爷爷不同意自己下水,她就想法设法偷偷去。
袁光松来的时候,她就在水里面泡着。愣了一会儿后,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又冒出头来。
袁光松见她凌乱的样子,额前的刘海遮住了她眉间的印记,水面刚好没过她的胸口,像极了电视里的人鱼公主。他从身后拿出相机,半蹲着以45度角拍下了那一幕。
叶蕊站在水里,“你终于来了,还以为你不会理睬和我的约定呢。”她拿着自己的毛巾擦干发梢的水,水灵灵的双眼注视着眼前的人。
“我只是回来探亲的,跟你没关系。”袁光松避开那道明亮的目光,他其实在心底想说的是:因为是你,所以我来了。
“你手里是相机吧,我见过,上次我们学校拍毕业照的时候,我们全班一起说‘耶’!”叶蕊像是在炫耀什么,当她反应过来他袁光松什么没见过的时候,一阵嘲笑声已经接踵而至。
他故意走在叶蕊的后面,看着她沿路采花捡石。
有时候,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贪恋就是在那一瞬间的事。而他和她,好像都是这样,在过去的时光里,彼此靠近,彼此相知。
“明天和我一起出去吧!”他说得云淡风轻,像刚吹来的热风,忽的,就飘到远方了。
“去干嘛?”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说要带自己出去,在她的故乡。她有点忘乎所以。
虽踩在平常的土地上,因有了他的气味,让那天的天气也明媚了许多。
苍松翠柏的山峰下,两个颜色鲜艳的小人一前一后不远不近地走在田埂边。走到一处落差两米的山坳间,这里终年积水,又在山的背面,所以这里青苔丛生。下面有石头散碎其间。
叶蕊跳下去,搬开一块大石头。袁光松纳闷儿:“你在干什么?”
叶蕊继续搬开那些石头,“这石头下面有螃蟹,以前每年我都会来捉。”
“什么?那下面有螃蟹,螃蟹不是生长在海里的吗?”
“那是海蟹,这是河蟹。”她看着眼前的少年,无奈地笑笑。
他们又到村头那块方塘里去捉鳝鱼,袁光松不知道怎样做,就站在旁边的草丛里看着。
叶蕊拿着一根铁丝一样的东西一段勾上蚯蚓,放到岸边的小洞里,不一会儿,随着铁丝的颤动,就看到叶蕊拿出一个黄褐色的生物。
袁光松作出极感兴趣状:“哇!没想到你一个女孩还懂这些东西。”
“你以为你什么都懂,农村的有些东西你见都没见过。”这次换作叶蕊装出神气的模样,大摇大摆的在袁光松面前显摆。
袁光松提着叶蕊捉到的螃蟹和鳝鱼,一路上,盯着手里的东西看个不停,叶蕊觉得好笑。
“给我吧!待会儿做好了,我给你带过去。”叶蕊摊出手,接过他手里的口袋。
农村里不像城市,到处都灯火通明,而那晚的月光,照得通明。
他们选了个树下好坐的位置,叶蕊又爬上旁边的树干,摘下树上未熟的果实,说是吃起来不至于那么腻。她把做好的螃蟹放在盘里,两个人旁若无人地分了起来。
树顶的绿叶隔了大部分的月光,黑暗里,有山风吹来,粗大的树干摇碎了月光,洒下斑驳的光影,在两人的脸上跳动。
这样的感情有时候最动人心,就像叶蕊摘下的六七分熟的果子,在没到收获的季节,偿在嘴里,滋味酸涩,却韵味悠长。
叶蕊17岁那年,她没有等到心心念念的袁光松。秋风乍起,她偶尔会瞒过爷爷的追问,站在冰凉浸骨的河水里直到夜幕降临。
还是会跳下那道石坎,下去看螃蟹有没有出现;有时她会坐在上游的水库边,盘算着今年他来就带他来钓鱼。
如果她没有因为恍神落水的话,也许还是有机会的,至少爷爷不会管得那么严。
远处,三叔打那经过,看到叶蕊几个扑腾游回了岸边。对三叔叮嘱不要告诉爷爷后,叶蕊悄悄地回了家。
爷爷在院子里气得火冒三丈,抄起笤帚就要打下去。
“你说说你,轻言絮语地告诫你不要下水,你偏不听,我的祖宗诶,以后不许出门了。”老人说罢,把笤帚一扔,进了屋门。
饭间,叶蕊狡辩道:“我会游泳。”
“谁教你的?不是不让你下水吗。”
“袁光松!往年来我们村子的那个城里人。”
“那我们得好好谢谢人家,那次要是你不会游泳,你三叔又隔得那么远……诶。”爷爷放下手中的筷子,若有所思。
“就知道是三叔告的密,从小到大,总是这样,从没听过我的。”叶蕊咬咬嘴唇,不服气道。
高三的暑假,叶蕊第一次离开自己长大的山村,是为了去找袁光松,爷爷非要感谢他。
不过,在叶蕊看来,表面上一脸不情愿的她其实心里是心花怒放的。
按着袁光松奶奶给的地址,第一次进城的叶蕊在爷爷的带领下,路上随着旁人的指引,花了几个小时,终于到了跟前这栋华丽的别墅前。
开门的是袁光松的妈妈,因为之前袁光松的奶奶打过电话,看着两个农村打扮的人她也不惊奇。以前她送袁光松来的时候,叶蕊见过她一面。今天真的来到他们家,他妈妈显得更加雍容华贵。
爷爷将手里提着的今早天还未亮就拔好毛的鸡和几十个鸡蛋放在厨房后就和袁妈在客厅里聊起了天。
叶蕊拘谨地坐在旁边,视线快速的扫过整个房间,但还是因为房间太大装饰物太多而花了一点时间,她不甘心地望着绚丽的天花板,似是在为没看到期待已久的景象而懊恼。
“这就是小蕊吧!我记得还是她小的时候我抱过她一次,你看看,长大了多么楚楚动人啊。当初您还怕她额头上的胎记会有影响。”袁妈是城里的名媛,出身名门望族的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感。可她言语里的亲和是任何人都模仿不出来的。
“您可真是会说笑,她不过是村里的小姑娘,以后不过嫁给村里的寻常人家。哪当得起您这样的夸奖。”爷爷一辈子土惯了,没想到就这样把自己的孙女一辈子的幸福安排好了。
叶蕊听后一脸不高兴。随便找个借口到洗手间洗个脸。袁妈指着楼梯的右边。她向上望了望,示意自己知道了后,缘着楼梯小心地向上走去。
袁妈倒是不见外:“哪像您说的,要是您不嫌弃,以后小蕊就嫁给我家袁光松吧。”
爷爷转而大笑:“我们这次来主要是要谢谢你的儿子救了叶蕊的性命……”
洗手间的叶蕊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自顾自地捧起水泼在脸上。
“你怎么在这里?叶……蕊”袁光松突然出现在她身后,她“啊”了一声,背过身来,手撑住洗手台震惊的看着袁光松。
她哪里能想到,换了一身正装的袁光松和那个与自己坐在树下石墩上吃螃蟹的袁光松竟有如此大的区别,同样的两个人。那个挽着裤脚站在田里,脚陷在泥里拔不出来的袁光松如今站在犹如聚光灯下的卫生间,叶蕊有点不敢相信。
在袁光松面前,叶蕊顶着湿了一块的头发。
“我……我是来谢……谢你教我游泳的。”她有点语无伦次,毕竟这么久了,再次撞上那双如水般的眼让她脑袋一片空白。
“你一个人?”他的语气还是那样冷冷的,叶蕊突然有点陌生。
“我和爷爷一起来的。”她想说她一个人来的,可爷爷就在下面,谎言还没说就不攻自破,叶蕊更加心虚。
袁光松把叶蕊领进书房,他坐在椅子上低头看书,叶蕊站在门边,手不知道放在那里,熨好的衣角已经被揉皱。她看着书桌上放满了她没见过的书,眼里流露出心有不甘的表情。
“坐吧,你很怕我吗?”袁光松皱起了眉,“以前你不是挺大大咧咧的吗!”
来这之前,爷爷每天把这件事挂在嘴边,她不想念都生生的想念;但她不会担心,虽说袁光松是城里的富贵人家,自己以前和他玩得那么好,他一点点的收敛了自己和她有云泥之别的气质。
她以为,今天来见他,不过是为了谢谢他的救命之恩,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小心谨慎,生怕坏了一桩命定的好事。
可就像爷爷所说,自己与他们家是万万没关系的,就像一个人不可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一样。
“哦,没有,谢谢。”叶蕊走到沙发边,轻轻地坐了上去。
“你喜欢看书吗?我送你一本书,你来挑一下,想要哪本?”
叶蕊走过去,望了一眼放满柜的书,随手一指。
那是一本在书柜最右边角落的书,她觉得自己现在就站在那个地方,曾经被人拿起过,可世界总是往前走的,新生事物逐渐替代了原先那本书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而那本年生已久的书也就顺理成章地搁置在最不显眼的位置。
“这本吗?这是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的一本书。”袁光松指着那本书转脸看着她,“放在这里是不想让来到家里的小朋友随便就看到,没想到你和我一样。”
她哪里知道,她之所以会看到那本书是因为那本书离他的手最近。
如他所说,她喜欢的也许只是曾经的那个他;而现在,麻雀变凤凰的事在她看来只是一个故事,一个天冠地履的故事。
饭桌上,爷爷又提起叶蕊失足落水的事,桌上的人纷纷将视线转向叶蕊。
“还好没什么大碍。”袁妈看向袁光松,用手心拍拍他的手背,“幸好你教会她游泳。”
袁光松抬起眼看着叶蕊,“你不是不会的吗。”
她只顾将头低着扒饭,不知道抬起头来该说什么,说是骗他的?其实她早就学会了,不过是想戏弄他而已?
如果是在以前,只有他们两个人的那段时光里,也许她还能装模作样地取笑他。
叶蕊想:这房子一定是有某种魔法,会让所有的人原形毕露。从前他高傲无礼,却又温和、体贴;从前她骄傲,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娇羞的女孩。
爷爷又把话题岔开:“袁光松最近在忙什么呢?”
“这孩子明年就要高考了,最近在为他出国留学的事烦恼。”一脸愁容的袁妈,放下筷子,十分懊恼的样子。
出国?叶蕊听见后莫名来了勇气,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袁光松。和他的眼神对上之后,又恢复原状,埋着头,手中的筷子在碗里乱戳似是捣药。
“我才不想出国”袁光松说得决绝。
“那你说说你不出国你一个人在国内要干什么,现在国外你爸爸已经安排好,就等你了。”
“我的事不用你们管。”
本来融洽的氛围被这对母子的对话弄得十分尴尬。叶蕊不敢说话,她眼中的袁光松从来没有这样过。
在决定自己的人生走向面前,他从来不像自己那样任由旁人的安排。就像他说只负责教她,未曾说过会救她,就真的眼睁睁地看着她在水里挣扎,一次都没有下过水。
爷爷在这个时候开口了:“大家都消消气,孩子嘛,私下里劝一下,总能找到解决办法的。”
“不可能!”袁光松说完,愤愤地离开餐桌,回到自己的房间。
沉默在一声巨大的关门声中被打破,袁妈无可奈何。
袁妈的盛情难却,爷爷和叶蕊便答应留在袁家几天。
晚上,叶蕊站在阳台吹风,她想起那个一起分食螃蟹的日子。
月光满满地泼洒在她的脸上,额头上的胎记被光亮覆盖,稍稍隐褪了一点颜色。袁光松从后面递一杯咖啡过来:“还没睡啊!”
她接过杯子:“待会就睡,刚洗完澡,有点热。”明明是有心事,可是她不敢袒露。
“明天要不要出去玩?我带你出去转转。”
“你不是要高考了吗?不用复习?”
“都懂得东西就不用花太多的时间了。”原来他这么聪明,千万星星里,他从不担心会被忽略,因为他有足够的信心,他一直是最亮的那一颗。
叶蕊以为那天晚上,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他还是他。
第二天,袁光松带着叶蕊搭着公车在一个公园门口下车。
早晨的公园,阳光刚刚越过山头,鸟儿赶忙出来凑热闹。温度是少有的凉爽,但却没有在家时的惬意。
他让叶蕊坐在茵茵的草地上,自己跑到街对面的冰淇淋店。
拿着袁光松买回来的冰激凌,她默默的靠着他的背吃起来。
他背对着她,手里拿出手机看着新闻。
冰激凌快要化完的时候,叶蕊把手伸过去:“你要吃吗?”
袁光松侧过脸盯着她手里要化完的冰激凌:“你又把没有吃完的冰激凌留给我啊。”
“又。你干嘛说又。”叶蕊似是听出了什么,把手又收回来。
“哦,没什么,突然想起昨天看的电视剧。”袁光松的解释自己都觉得有点牵强,自己都忍不住只好尴尬地笑出来。
傍晚,他们一起经过一家大排档,叶蕊看见里面的鸭脖、鸡翅,馋的不行,非要在这里买来吃。
袁光松看了一眼店里的装修,惨白有点发灰的墙壁让他有点作呕。看到已经跑进去的叶蕊又不得不跟着走进去。
史上最漫长的时光莫过于和自己最喜欢的人做着自己最讨厌的事,不言而喻,袁光松就是这样,点的餐他一点没碰,全让叶蕊吃个精光。他才算是见识了这个女孩子的霸气。
回到家,袁妈和爷爷在客厅坐着,和他妈交谈的却是另外一个人——学校的校长。
“袁光松,快过来和校长谈谈。为了你的事专程来的。”袁妈招呼袁光松坐在自己身边。
叶蕊瑟瑟地走到爷爷跟前,和爷爷说了声,回到客房。
当一件你再不想面对的事真正在你眼前发生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曾经莫名拥有再大的信念,也会付诸东流。她只能告诉自己: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叶蕊知道那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料到,它会来的那么快,那么让人猝不及防。也许时间会是断了所有念想的最好解药。
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想着明天就离开袁家。如果真的就如她所想,离开就能忘,时间会是所有痛苦的解药,她额头上印记在这个时候疼得厉害,让她无法思考。
只是没想到,事态会如此发展。
蝴蝶飞走了“你将来愿意嫁给我吗?”袁光松站在阳台,转过身对她讲。
叶蕊一夜没睡好的,脸上露出惊讶之色。要说她从来没有奢望过和他有那么一点的关系,那是在自欺欺人。她以为还好,他们曾是一起笑过的玩伴。她以为高高在上的袁光松是不可能会亲口说出自己脑海里臆想出来的话的,却在那个热气腾腾的夏季,来了。
“我……”叶蕊的脸一下子红了,跑回客房。
在无数个等待他的日子里,她是多么期望听到他温柔的嗓音;在无数个皎月高挂的夜晚,梦里寻他千百遍,醒来泪眼婆娑。
他就像是电视里的白马王子,轻轻地来到公主的身边,吻了上去。而被唤醒的公主如梦初醒,现实与梦境交织在一起,是她仰望星空藏在目光中的心事。
电视里的想她一样的女主角拥有逆袭成功的能力,不管是在银幕后,还是镜头前,至少有一副面容姣好的皮囊在撑着。
她,身家平凡、相貌又不出众,额头上还有不容忽视的印记,也许终此一生,也只能落个擦肩而过的结局;而他,玉树临风,气魄雄伟,拥有远大的理想和报复,是有整个宇宙般大小的世界等候他的,在那个平行时空里,她叶蕊不在任何地方。
自己与他身上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地方,又有什么资本和本事可以留在他的身边呢。
叶蕊不敢想下去,在窗外的蛐蛐叫声中,渐渐眠去。
2016年4月4号,海边的滨海大酒店促成了一桩喜事。袁光松和叶蕊的婚礼在这天举行,直到去民政局领证的那天,他们才发现他们俩竟是同一天生日。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笑称:“您们两位这么巧合一天生日,又这么机缘巧合地在一起了,真是天赐良缘啊!”他们两人相视而笑,眼里却闪过高兴之外的情绪。
婚礼那天,袁爸袁妈高兴得合不拢嘴,爷爷也在一旁忙着招呼客人。
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奏响,一袭蕾丝婚纱裙的叶蕊挽着爸爸的手一步步走向前方梦寐以求的新郎,西装革履的袁光松站在神父跟前,隔着薄纱,叶蕊看到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逐渐湿了眼眶。
她走过红毯,走向袁光松,在父亲把自己的手交到他手上之后,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这一对新人。
“新郎!你愿意娶叶蕊小姐为妻,不管……”
“我愿意。”
“新娘!你愿意嫁给袁光松先生,不管……”
“我……愿意。”
一片响彻教堂的掌声中,他们交换戒指,相拥而吻。
袁光松因为和叶蕊结婚后,没有随父母的愿望去往国外生活,他和叶蕊租住在市中心的公寓里,过着邻里人羡慕的象牙塔式的生活。
毕业后,袁光松进入一家电台工作,和自己的一位前辈也是同校的学姐向丽做了一档情侣电台,收听率实力碾压同期电台。
可好景不长,直到那件事被曝光出来,他才知道平时和自己交谈甚好的向丽竟有如此大的秘密。
向丽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自己同样深受牵连,电台被迫停台。但也同样说明自己面临失业。
晚上回家,叶蕊正在试衣服,她把衣服比在身上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
“今天我们出去吃吧,同事说外滩那边新开了一家餐厅,推荐我们去尝尝。”
“我有点累了,还是在家里吃吧。”说完便起身往卫生间走去。
叶蕊对着镜子,看着里面袁光松的身影,有点失落。
周末,叶蕊因为刚加完班从外面回来,抖了抖手中雨伞上的雨,“外面下雨了,朋友给了我两张电影院的票,今晚我们一起去好不好?”叶蕊坐到他的旁边看着他说。
袁光松坐在沙发上看手机:“我们在家看不也一样嘛。”
“恩,好吧。”叶蕊不知该说什么,拨了拨耳边的发。
又是一个凉透的夜,屋里厕所的灯坏了,叶蕊找来前些年袁光松买的工具箱。在箱子的最底部,她看到自己以前用过的手机。
已经好久没用了,她尝试着开机,插上充电器后,手机亮了起来。她打开信息,第一条消息是他发来的:宝贝儿,我在老地方等你,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巧克力冰激凌。
她想起他们坐在草地上的那天,她问他要不要吃?他说你有把剩下的冰激凌给我吃。她靠在他的肩上,看着他开心的吃下去了。
第一次,他也是这样说的,但那天是他们第一次坐在那里,究竟是什么在纠缠着她的神经,究竟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第2条短信:宝贝~今晚我们出去住好不好?她嘴角扯出一点笑,好久都没有笑过,她竟有点生疏。
他牵着她的手走在林荫小道上,她穿着火红的衣裙,显得格外耀眼。他点点头,之后便拉着他的手跑起来。
你听过结婚后还有失恋的吗?自从遇到他那几年,曾经她那么渴望和他在一起,想到让她自卑,而暗恋一个人之所以会自卑,是因为自己觉得不如他。
如今天天在一起,每天一起起床,一起刷牙,一起吃早饭……但却没有了从前那种想要靠近彼此的心情了。
他对自己说:我只负责教,不负责救。可他哪里知道教会她有用之后,她却溺在如失恋般的婚后生活中,他教了自己,却把自己陷入更深更深的脑海里。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呼吸,她已经快要窒息。
她突然明白,在袁光松主演的电视剧里,她从来不是那个能够抓住他心的那个人,她从来不是那个众望所归、万众瞩目的女主角。从他那年没有来开始,从他对自己说“又”开始。
她放下手机,深深地吸一口当晚沉闷的空气。这时,袁光松从外面回来,看见她还没睡,就问:“睡不着吗?”
“马上就睡,起来上个厕所,就坐在沙发上发了一会神,你也别忙太晚。”叶蕊起身回到卧室。
袁光松打开电脑办公,看见手机亮着,拿起来一看,想着从前的事。想起自己和叶蕊结婚这么久了,好像每次都拒绝她的示好,而爱情,从来没有谁对谁好就能圆满,而是一件两情相悦的事。
婚前他们经常出去,他陪她逛街,她陪他看电影,生日一起过,节日给彼此制造惊喜,纪念日一起一起宣誓下一个纪念日不能缺席。婚后,仿佛在家成为了他们的常事。
他看着叶蕊疲惫的背影,心疼不已。
两个不安的心在那晚各怀心事,叶蕊不知道,在他袁光松的眼里,她就是他生命里的女主角,只是这份觉悟已经来的太晚。
隔天下午,袁光松满心期待地等在叶蕊的公司门口,下班的同事告诉他叶蕊今天早上出差去了,说要出去一个周。
他今天早上因为公司有会要开所以离开得早,没看见叶蕊收拾衣服。而他回到家,看见衣柜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衣服,立刻傻了眼。
袁光松一个人呆呆的立在门口,车上的捧花被他拿到叶蕊的办公桌上放着。他慌忙地打叶蕊的电话,一连几天打的电话都是关机。
接到叶蕊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公司写策划书。
“袁光松,我们离婚吧。”凉凉的语气,很适合说这么凉薄的话。
她总算想通了,这个故事从最开始就不应该发生,她是一个弱小的女人,在她嘲笑自己的那一刻,如果自己不与他争辩,便不会有接下来的事情。她便不会要求他教自己游泳,便不会没事儿跑到水库边导致自己落水,这后面的一系列事情都是因她儿时桀骜不驯的性格引起。
现在要断是要她剜肉补疮吗?
至于袁光松口中的“又”,不过是旧念未断,又添新欢。一时心直口快的无心之为。他是一个深情的男子,但又是那样的无情,无情到要她做那个大梦初醒的人,将一切过错全部推予自己身上。可她为什么还是如此的傻,宁愿最后沦落到甘之如饴、于事无补的境地,也不在故事的开端忍痛割爱。
而她一直抓得很紧的他与她的婚姻,竟是他不想出国的推托之辞。婚后的生活更是让他们俩都忘却了真正爱情的味道。忘了自己的内心里其实住的并不是彼此。
有些事不能细想,有些事也不能熟视无睹。可她真的解脱了吗?
她发现她额间的胎记在经年的洗礼中,逐渐失了颜色,叶蕊白皙细腻的额头上再也没有让她难堪的胎记。那只藏在茧里的蝴蝶,不知在什么时候,飞走了。
只是对于袁光松,从前他说他不会救她,是因为他相信她的学习能力,而不是没有想过要去做,真正要对一个人好的时候,才发现她不是任何时候都在等你的。
而他也不是有多惊人的天赋,只是比常人拥有更多的机会。他对那个时候的叶蕊说:过“每个人到了适当的年纪都有机会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叶蕊回他:“是吗?那我想要爱你,可以吗?”在爱情这条单行道上,他们只能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没想到,越走越远,他们却越伤越深。
“叶蕊,有些事我可以解释,我知道是我忽略了你的感受,那段时间我……我也不知道怎么了……”这是叶蕊收到袁光松的最后一条信息,看了内容后,她走进营业厅,换了手机号。
叶蕊后来做了一名作家,她在新书的扉页写下一首诗:
蝴蝶绕我头顶
吻我眉心
我望着它
飞走了
而那张蝴蝶亲吻她眉心的照片,成了整本书唯一一张彩色相片。
2017年4月4号,我,和袁光松离婚。
蝴蝶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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