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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盘在线】数据商品化:大数据交易市场的福音?

【国盘在线】数据商品化:大数据交易市场的福音?

作者: 国盘在线 | 来源:发表于2017-06-02 09:51 被阅读0次
    共计 2000 字 | 建议阅读时间 4 分钟

    首发丨国盘在线

    作者丨江瀚

    编辑丨郭小潘

    在中国,数据交易多半是与隐私安全问题挂钩的。

    一方面,大数据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具备实现亿元级产值的潜力。

    另一方面,随着大众对个人隐私数据的逐渐重视,对于交易过程中数据安全的问题一直都存在争议。

    国内数据交易市场,从不缺需求和底层数据,缺的是与数据相关的权益归属、价值评估和交易规范机制的完善。

    201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为数据交易平台一锤定音,明确提出:

    “要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鼓励产业链各环节的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促进数据资源流通”。

    以此为引,各地的大数据交易平台纷纷涌现。

    2015 年我国进入大数据交易平台“井喷期”,仅前年一年由政府主导、企业合作新投入运营的大数据交易平台(包括大数据交易中心和大数据交易所)就有贵阳、华中、东湖、长江、咸阳 5 家。

    “大数据本身是一座金矿,但它必须经过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之后,才能进行交易,才有价值。”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王叁寿认为,交易所交易的不是底层数据,而是清洗、分析、建模之后的数据结果,这是交易所的一个突破创新点。

    而以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为代表的大数据交易平台,正试图用制度、规则的手段,使数据买卖在阳光下进行。

    但也有人认为,在尚未确权之前就进行数据交易,会造成“数据丢失、黑市交易、个人隐私满天飞”等问题。

    脱下政策和技术的外衣,大数据交易所和所有的数据交易平台一样,需要首先解决的就是数据确权问题。

    1、 确权之难?

    我们知道,数据交易,其实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摆在桌面的数据交易,一个是桌子底下的交易。

    今年年初,中央电视台以记者调查方式报道数据交易中牵涉的个人信息交易,该报道揭露了“网上‘黑市’个人信息随意买卖查身份信息只需提供手机号”等,此类网上贩卖个人信息的交易,就属于桌子底下的交易。

    而另一方面,摆在桌面的交易虽然是阳光交易,但是,确权问题与数据安全问题成为了拦路虎。其中,要想把数据当做商品在阳光下交易,首要解决的则是数据确权问题,即数据相关的所有权到底归谁?

    例如,你在网上购物生成的数据,产权属于网店、网上购物平台提供商,还是你自己?患者就诊,病史信息归病人、医院,还是医院的电脑系统提供商?社保个人账户数据,属于参保者、政府、共同基金,抑或网络系统外包商?这些都是回避不了的问题。

    从学术的角度,数据的全部价值就在百分之百依附于被记录主体,而不能剥离了独立存在,因此数据所有权的生成应是在被记录主体。

    然而,由于针对数据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才刚起步,用户在接触、支配自己的数据财产都很困难,更别说占有数据所有权了。

    更微妙的是,大数据以量取胜,孤立的单个数据几乎没有商品价值;故而多数被记录主体容易忽视自己的数据产权。

    而采集者往往随意使用数据,出了问题,后果也难以追究,包括数据丢失、黑市交易,更不要说个人隐私满天飞了。

    这是大数据时代的一道世界性的难题。

    2、对数据“清洗”的质疑

    正是意识到这种复杂性,数据产业才决定绕开所有权,快刀斩乱麻:成立大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用既成事实“倒逼”社会和法律默许。

    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交易所给数据披上一件崭新的外衣,遮住所有权上的瑕疵。

    同时,利用媒体开展宣传攻势,淡化对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的敏感问题,声称:“交易所交易的不是底层数据,而是清洗、分析、建模之后的数据结果。”

    似乎经过“清洗”,一下子解决了两个敏感问题:一是数据集经过清洗,遮蔽了身份信息,个人隐私、技术秘密等就能获得保护;二是清洗过后,数据便摆脱了初始所有权而有了新的业主,可以合法交易了。

    但事实上,所谓“清洗” 并不等于“脱敏”。更重要的是,法理上,“清洗”这一技术手段不可能将“底层数据”的所有权转移到所谓“数据结果”。

    就像拿了别人的珍珠项链,不会因为把珍珠拆下重新串过,项链变长变短,或者镶在几只胸针上,那些珍珠就变成自己的财产,就可以合法出售。所以“清洗”只是回避问题的一种说法。

    那被回避的,才是数据商品化的要害所在:底层数据到底属于谁?谁说了算?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确立产权开始,到重新定位价值顺序,这新财产的出发点应该是人,而不应该是物。

    3、如何破局?

    总而言之,现阶段的大数据交易所,虽然在技术上、法律上、流程上尚有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存在数据权属不明确、评估困难、数据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可以逐步进行,逐步解决的过程。

    并且可喜的是,国家及各级组织正积极从数据来源、交易平台、购买者三方面协同治理,推动数据流通的健康发展。

    对于如何推进我国大数据交易发展的突破路径,有报告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破局:

    (一)加快标准立法建设,优化数据交易环境。

    (二)加快数据开放进程,与数据交易形成良性互动。

    (三)逐步推进“分类”交易原则,试行“一类一策”。

    (四)创新交易方式,探索“泛交易”模式。

    (“泛交易”是指在数据交易过程中,打破传统思维,创新交易方式,延长数据交易链,在现有数据买卖的基础上,探索以数易数、数据捐赠、数据代理等更加“泛化”的数据交易形式。)

    另据相关媒体报道悉,国内首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两年多的探索已经初现成效,在 2017 年上半年实现正现金流,预计 2017 年年底累计交易流水突破 2 亿元人民币。位居产业链上游,数据交易不仅释放大数据价值,还驱动整个产业链发展,反映出当前数据流通正在加速,产业快速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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