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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一年后,发现对方婚内在外地买了房产,该怎么追回属于自己应

协议离婚一年后,发现对方婚内在外地买了房产,该怎么追回属于自己应

作者: 蒙萌猛梦说法 | 来源:发表于2020-09-22 23:51 被阅读0次

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这套房产。

理由: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对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并没有说出这套房产,致使你未能分割这套房产,这属于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你的描述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此,你完全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起诉对方,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这套房产。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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