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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各专家观点不一,元芳你怎么看?

是否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度,各专家观点不一,元芳你怎么看?

作者: 老潘聊地产 | 来源:发表于2022-07-27 21:16 被阅读0次

强制停贷”事件发生后,对于“强制停贷”事件的始作俑者—房地产预售制度的取消与否,引发了众多学者、专家网络大讨论。各专家、学者各执一词,背后的逻辑、理论和观点非常不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两派观点:

一、坚决主张取消预售制

该派观点以经济学家任泽平为代表。在“强制停贷”事件后,任泽平于7月14日连发4条微博,坚决主张取消预售制,理由如下:

1、98年房改实行预售制,只是权宜之计。从大开发进入存量时代,对购房民众不公平的预售制度已经过时。

任泽平认为,98年房改时,全国缺房子,而开发商缺钱,因此,借鉴中国香港的“卖楼花”做法,引进预售制度,可以说在当时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但是,房改20年以后,在人均住房面积得到了极大改善,已经超过41平方米的存量房时代,再实行预售制度就非常不合理了。

2、预售制度需要严格的资金监管、分期支付以及违约处罚措施作为保障的。如果没有这些保障措施,一定会有风险,对购房民众不公平,还不如借机取消预售制度。

任泽平认为,虽然当前世界很多发达国家有预售制度,但是,在这些发达国家有严格的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措施。

比如,在我们国家是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用于支付购房尾款;按揭贷款放下来后,然后由银行代购房人一次性将按揭贷款(即购房尾款)支付给开发商。而在其它发达国家,按揭贷款是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在房屋交付前分期支付的。

3、取消预售制度,改为现售制度,开发商拼的是所见即所得的过硬的产品质量和诚信,这才是对购房民众最根本最是值得保障。

在预售制情况下,货不对板的现象是常常发生的。因为卖的是期房,因此,在高额销售奖金的激励下,就有可能导致销售人员采取各种营销手段销售房子。比如使用皇家园林景观、五星级精装修、湖景房、尚未规划的地铁、生态公园等等一些概念来吸引客户等等。

而实际交付时,皇家园林景观,有可能就变成农家园林景观;湖景房也有可能变成小池塘旁边的房子。因此,交付时也常常引发群体事件。

而在现售条件下,因为房屋已经建成,园林景观和室内精装修都已经完成,销售人员总不能睁眼说瞎话,把一个小池塘边地房子说成湖景房或者海景房了。

除此之外,任泽平还在微博平台做了一个对于是否同意取消预售制的民意调查。根据该份调查投票结果,在1万多人参与的投票中,有8586人支持现房销售、取消预售制,占比81%,而支持现有的预售制的人数只有215人,仅仅占比2%。

二、坚决反对取消预售制

该派观点以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董藩为代表。在2022网易经济学家年会夏季论坛上,董藩教授认为不能取消预售制,只能完善,理由如下:

1、如果取消预售制,开发商生产制造房子的能力,至少下降三分之二

董藩教授认为,如果取消预售制,那么开发商生产制造房子的能力,至少下降三分之二,也就是只能制造三分之一的房子。这样,有可能会导致房子供不应求,房价上升。

这个观点认为现售制度导致房屋供应减少三分之二,是有可能出现产生这种结果的,但是供应端减少三分之二的供应,是否就一定导致房子供不应求,这还是存在的。因为在需求端我们还需考虑一个问题:

在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1平方米的存量房时代,未来人口出生率持续下跌,同时老龄化的速度也在加剧,对房屋的住房需求还有多大?

2、在预售的情况下,可以检测这个项目是否能够适应消费者的需求,是否会受到欢迎。

董藩教授认为,在预售的情况下,通过提前预售房子,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是否有人要。如果预售好,比如销售了60%或者80%,就说明在这个地方建造的房子不会造成资源浪费,不会形成烂尾楼和建筑垃圾等。

而一旦实行现售,等房子造好后才发现这个地方造好的房子卖不出去,它就改不了了。

董藩教授这个说法,在理论上也是说得通的,但是,房企拿地的实际情况是:

首先,房企用几个亿的资金在一个地方获取一块地,用于建设商品房,他一定会在拿地之前对这个城市的土地市场(包括历年出让的土地以及计划出让的土地数量、位置、楼面价等)和商品房市场(包括商品房存量、去化以及销售价格等等),做一个详细的尽职调查,以确保当地商品房市场良好,开发建设出来的房子适销对路。

其次,房企投资一块土地,在经过投资、营销、工程、设计、财务、法务等各个部门层层把关,在符合各项投资指标的情况下,才能最终到老板面前决策。因此,房企获取一块地绝对不是老板拍脑袋的结果。

因此,不管预售,还是现售,房子造好后卖不出去的情况是极少的,除非当地产房地产市场极度恶化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3、在预售状态下,房价在不打压的情况下是上涨的,老百姓提前购买房子取得了一个增值,因此预售对于老百姓来说是有好处的。

董藩教授举了一个例子说,三年前你买的房子,房价是1万元一个平方米,三年后房价是一万三千一个平方米,在这个过程中,老百姓只付了首付,就获得了一个房子的增值,这对老百姓是有利的。

上述两位专家的观点,有各自的逻辑和道理。笔者一直认为,预售制在短期内不存在取消的现实基础,但是有可能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进行重大的调整。

友友对上述两位专家的看法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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