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过程本质上是破解的过程,如果想要把一个观点放进别人的脑里,你必须消除这个观点和他人自身已有观点的排斥反应,就像《盗梦空间》的造梦师一样,让别人误以为这个观点就是他自发产生的。虽然,所有观点与其个人立场相关,个人立场又与其欲望相关,欲望最终又指向最本质的东西——权力。正如王尔德所言,生活的一切都关乎性,包括性本身,而性,关乎权力。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直接越过他人的映射在现实中的需求直接在别人的欲望层级进行破解(或满足)呢?就现有的合法技术而言是无法做到的,因此,无论我们看得多清楚,我们都只能从表层,从他人最具体的需求(具备支付能力的欲望-营销概念)着手,进行破解,实现销售。
销售的两种方式:
1.解决对方已经看到的问题
2.帮对方看到问题,然后帮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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