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款人寿保险来说,通常都会有一个受益人的问题,在填写受益人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哪?从不同的角度来说说这些问题。
首先来说说定义: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在签署保单时,应明确写明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
再来看看有什么区别:
1、指定受益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并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确定各自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通常情况下,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如果受益人是指定的,被保险人一旦死亡,指定的受益人就可以直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同时,获得的理赔金不需抵债。
2、法定受益人是指由法律来认定可接受保险金的人。《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保险金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平均分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平均分配。
3. 受益人是法定的话,保险金将作为遗产按继承顺序进行分配,一旦国内开征遗产税,法定继承人就可能得上缴很大一部分的遗产税。另外,若被保险人生前负有一定的债务,人身保险身故金首先是用于偿还其所负债务,剩余的金额部分才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4. 法定受益人中,第一顺位也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为身故受益人;第二顺位为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约定受益人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正确填写受益人姓名、受益份额。
2、要明确受益人由投保人指定,但需由被保险人认可。
3、受益人可以变更。在所保障的风险事故未发生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变更受益人,如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需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
4、要明确受益人的受益权以该受益人生存为条件,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而未指定其他受益人,则给付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5、此外,如果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而且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也可能被当做被保险人的遗产。
受益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2、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贴批单。
3、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受益人的义务:
1、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
2、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受益人的权利:
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此权利受《保险法》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需要说明的是,某些人寿保险条款的保险金请求权为被保险人本人,如疾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
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1、首先不会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一般应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可以合理地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3、如果受益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比如儿童,保险金由受益人的监护人代为领取。
4、染有吸毒、赌博恶习及道德品质差的人,存在很大的风险,不宜被指定为受益人;
指定收益人的好处:
1、避免家庭纠纷:很多人在投保时,可能会觉着法定受益人是家人,就算不谢上具体的名字,最后出现理赔时,赔偿金也是家人的。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家庭结构和人员关系会发生变化,没有确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付结果可能与投保初衷存在较大的出入。
2、指定受益人申请理赔只需提交受益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法定继承人申领保险金,需提交有关部门(户籍地派出所、居委会、单位)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保险金分割方案书面文件、保险金领取声明等,且需全部受益人书面确认。在理赔的过程中比较麻烦,而且理赔的速度比较慢。
总结来看,在保单填写受益人时,最好的选择就是指定受益人,已达到自己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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