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路过,是偶然,也是必然。就像遇到极光,是必然,也是偶然。
据说喜欢热闹的人飘在北上广,喜欢宁静的人飘在拉萨和大理。路过既喜欢热闹也喜欢宁静,但她不喜欢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也不喜欢地处偏远的青藏和江南。她要去的地方在北方之北,我和路过就相遇在去北方之北的路上。
在以冰和雪闻名全国的省会城市的不起眼的街道上一个不起眼的小吃店里,即是店主又是厨师还是店员的老板坐在吧台后面刷手机,路过是店里唯一的顾客。五月初,当地的气温依然乍暖还寒。路过一边独享店里空调的舒适,一边与面前的食物殊死搏斗。
一小碗白米饭、一大盘锅包肉。
盛锅包肉的盘子比盆还大,锅包肉在盘里巍峨高耸成一座大山。路过是挖山的愚公,不屈不饶,无比执着,细密的汗珠在她的额头上浮了一层。我进门的时候,路过从锅包肉山里艰难地抬了下头,又迅速埋了下去。
“脑板(老板),腻(一)碗米饭腻(一)份锅包又(肉)。”我尽量让自己的南方口音北方化,“拉(那)个,锅包又(肉)有小份的吗?”
老板还没说话,路过的声音从锅包肉后面闷闷地传过来。“老板,给我加碗米饭和两瓶小哈啤。”然后扔嘴里一块锅包肉,这才抬头对我招了招手,含混不清地说,“来来来,坐这!我卖你半份锅包肉,米饭和啤酒你自个付费。”
我就这样与路过认识了。
那天我吃光了她吃不完的锅包肉,喝完了她点的小哈啤,米饭没吃,但我付了所有的费用。#(临走老板热情地给我俩硕大的水杯加满水说,慢走啊哥们,希望再来。我的信条是,人生没有回头路,过了就过了。如果还能相逢,只不过是一场遇见。半年后,我遇见了店主。当然那是半年后的事儿,眼下我要应付的是路过。这一段可留可不留)
路过说她从来不占别人便宜,既然我把账都结账了,她必须请我哈尔滨一日游。我觉得路过不是精神有点毛病,就是受过什么刺激。当然我还是倾向于她精神不正常。鉴于她守着老板卖半盘锅包肉的行为,她做什么都不过分。我反正不赶路,就半推半就跟着她参观了圣索菲亚教堂(没进去,进去要花钱)、走了中央大街的石头路,吃了这条路上的马迭尔冰棍,还在防洪纪念塔花十块钱买了玉米喂了鸽子,最后花四十块钱乘船游了一趟太阳岛。四十块钱对路过来说应该算是一笔不小的花费了,疼得她直搓牙花子。再次回到松花江南岸的时候,已经是月挂枝头、华灯初上了,中央大街人潮涌动,满眼都是打扮入时的靓男俊女、充满异域风情的建筑。
在中央商城门外,我们碰见一群业余画家。他们一溜排站在路边,面前全部支着画架招揽生意,“画肖像吗?”。路过停下来,蹲在一个蓄着胡须但却显然年纪并不大的男人面前,递过去二十块钱,“给他画一张!”
十五六分钟之后,胡须男把画像递给我,不无惋惜地说,可惜了一张年轻的脸。画像上的确是一张年轻的脸,宽额厚唇,眉骨突出,头发和胡须根根立着,仿佛炸毛的刺猬。只是一双眼睛涣散无光,配不上棱角分明的脸,怪不得画家慨叹。
当晚我和路过在松花江边露营。第二天一早收了帐篷,她又带我找了一处冒着汩汩清泉的地方洗了脸,刷了牙,煮了菠菜鸡蛋面。
我和路过捧着细瓷碗面对涛涛江水吃面。
“说说你的故事吧!”我咽下一口面条侧脸看着路过说。
路过拂开被风吹到脸上的头发,一边很不文雅地秃噜面条,一边含混不清地说,“跟我一起去看极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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