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阅读《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152~210页,其中体会最深的是一篇好作品,不仅仅是文字的直白,更多的是让读者身临其境。
好的作品可以让读者在其中找到自己,也就是共鸣之处吧,我想我们自己作为读者,如果在阅读中能够感觉到像在看自己,那么对这件作品大概也就有了喜爱之情。
反过来想,如果是我们自己在写呢?如果我们能够站在读者的角度去写,换个角度换个思维,或许能给我们的文章带来一些不一样的感受。
作者对于小说,一直强调故事最重要,其他诸如场景、背景故事切不可喧宾夺主。我想和大部分人一样,这也常常是我们会犯的错误吧。我们越想突出故事,越容易花费过多笔墨去渲染,作者写到的公式:第二稿=第一稿乘以百分之九十。
这个公式其实也还是蛮适合用在我们身上哦,不管写什么,最终我们都用这个公式来审视自己的文章,去掉一些不必要的词句,留下的突出主题即可。
读到这里,感觉对写作又爱又恨,爱的是可以写下自己的所想,恨的是自己功夫尚浅,我虽不想成为大作家,可至少也得会写,继续努力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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