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中,发生一件小事,两个部门的带队负责人因为核酸采样由谁来操作发生分歧。之前,医务所提出让大队代为发药,大队带队拒绝了。
具体情况是,医务所的小姑娘M绕过大队领导,直接安排大队的一个小姑娘Q明天做采样工作,把采样工具放在了值班室。Q迷迷瞪瞪地就收下了。
大队带队负责人请示大队长,得知前两批次都是医务所负责此工作。医务所带队负责人则坚称她上次带队也是这样安排的,下发的方案也是这样安排的。其实,上次是因为医务部门人员有中途生病撤出,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补入,所领导特别协调各部门配合帮助完成任务。
大队坚持执行大队长交班安排,后来医务所负责人打来电话说,她们领导没有按照方案执行,她也跟着领导走,明天她们的人来采样。
上次两个部门合作的人员,除了大队带队新加入,其他人都没有变。上次带队负责人L,今天还在,但不带班。
L听了,觉得无语。
Y说,这件事具体谁来做不是问题,但是不能什么事都是别人安排就接受,要听部门领导的。在队里自然听大队长交待的执行。
Y说事情不大,但是一旦开了口子,可能后续就会有各种事情找来,她不能做薄弱环节。
最主要是大多数人缺乏拒绝的勇气!
确实,看起来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但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没有明晰的界限,老好人意识主导,可能有时候就不只是给自己找来事,还可能会给队友带来麻烦,而每次遇到猪队友,就会让人特别生气。
今天,我是旁观者,但我也需要反思,公私分明做得还不够,拒绝人的功课还没有学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