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书会有一种魔力,一开始看就会完全停不下来,《额》就是这样。
读这本书的时候脑海不止一次的出现马尔克斯的影子,魔幻现实主义,非常相似。
在那么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躺在安全温暖的家中,听一个90岁的酋长的女人讲她和她的鄂温克族人们的故事。思绪跟随着她飞到大兴安岭那片原始的森林,跟着他们的队伍和驯鹿在森林中迁徙。
在中俄边境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鄂温克人随驯鹿喜爱的食物而迁徙、游猎,他们信奉萨满,在老萨满去世三年后就会有新的萨满接任。他们与自然关系无比亲密,相依相存,享受自然的馈赠也对大自然充满敬畏。
驯鹿是他们的精神信仰和生存依赖,他们喝驯鹿奶,骑着驯鹿迁徙,割鹿茸去山下换取生活用品。当汉族官员动员他们下山,说到驯鹿时,鄂温克人这样回答 “我们的驯鹿,他们夏天走路时踩着露珠儿,吃东西时身边有花朵和蝴蝶伴着,喝水时能看见水里的游鱼;冬天呢,它们扒开积雪吃苔藓的时候,还能看到埋藏在雪下的红豆,听到小鸟的叫声。猪和牛怎么能跟驯鹿比呢?”
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他们吃熊肉的禁忌,用的刀是“刻尔根基”(钝的刀),还有那首流传在他们氏族里的葬熊的神歌,充满了忏悔和关怀:
熊祖母啊,
你倒下了。
就美美地睡吧。
吃你的肉的,
是那些黑色的乌鸦。
我们把你的眼睛,
虔诚地放在树间,
就像摆放一盏神灯!
整本书弥漫着一种忧伤的宿命感,妮娜萨满每次使用神力救活一个生命,她就会失去一个自己的骨肉。“我”因为熊的追赶而遇到第一任丈夫,然后第二任丈夫却死于熊的袭击。用小驯鹿的
生命救活的列娜,最后死在驯鹿妈妈的背上。每个人都深陷其中,摆脱不了命运的控制。
每次看到这种在森林大地上土生土长的原住民,都会有种莫名的感动,这么一个血液流淌着浪漫和诗意的民族,诗歌、音乐和跳舞都是自然而然的发生的,所有人围坐在篝火旁,美丽的女人就开始跳舞;为了纪念一场婚礼,他们给一座山命了名。在他们眼里,所有自然界的事物都是有灵性的。风,水,火,雨,雪~ 还有各种动物。
对大自然,生命的敬畏,也是作为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看完也有疑惑,为什么这样一个民族最终还是被现代文明淘汰了呢?相比之下,现代文明的某一面是野蛮粗鲁贪婪而没有底线的,那么人类到底是在进步还是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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