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沉默有时是一种高贵的品行,有时却是一种怯懦的苟且。沉默者,或如贤达隐士,或如蝼蚁飞虫。古人云:朝闻道,夕可死。其实,生命的意义,重在质而不在量。
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崔永元属于前者,近期他只身勇揭影视圈黑幕,仅凭这一点便称得上当代猛士!活着,就应该做点有意义的事情。
昨天,小崔再次发微:“(大轰炸)媒体上洗白一回,就揭你一回。影片没拍,乙方就从甲方处拿到收益款,又用收益款去投资甲方。这些钱都是上海老百姓的血汗钱。这是大轰炸还是大欺诈?”

明眼人一看便知,小崔针对的是电影《大轰炸》北京说明会。6月26日,该片导演萧峰、监制江海洋、执行制片人王丁,对《大轰炸》相关事宜进行了首次公开回应。
从本次说明会的现场视频来看,三人分别对该片的拍摄支出、天价片酬、偷税漏税、票房分成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据王丁介绍:“凡是原拍摄剧本中所需演员的酬金,也就是现在完成片中的主要演员片酬,都是我们剧组按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谈妥的。 因为演员本人都是冲着这部抗战史诗电影来的,不存在漫天要价。”

最后,江海洋讲了电影人应有的信仰和情怀,并说:“对前段时期的网络言传,一直没有往心里去,无需解释,也无心解释。”
整个说明会中,《大轰炸》的三位发言人并未正面回应民众关心的“阴合同”是否存在。同时,也未出示有力的证据证明疑似“阴合同”的资金流向是否合乎情理。
按照王丁的说法,演员都是冲着电影来的,而且片酬低于市场行情价格。那么请问,范冰冰聘用合同书中提及的丙方,以请范爷的名义拿走的6000万元,是否低于行情价格?它到底装进了谁的腰包?它是否算“阴合同”?

《大轰炸》中,范爷的片酬1000万元,报销费用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而请范爷出山的费用竟然高达6000万元。为何请一个冲着影片而来的明星,要花费3倍片酬的价钱?二者加在一起共计8000万元,这也低于市场行情吗?
看了小崔的最新微博,更是让人云山雾罩。电影尚未拍摄,甲方就按照“补充协议”在5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全额收益920万元。由此看来,甲方真是诚信合作楷模。
然而,“补充协议”表明:“乙方收到前述款项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投资款,总计人民币800万元。”

这算是哪门子“补充协议”?让人感到莫名其妙!这就好比甲、乙等人要合作卖西瓜。甲筹到了一笔进货资金,他要求乙投资800元,并答应赚钱之后连本带利分给乙920元,乙同意了。
西瓜还没进,甲又找到乙,他给了乙920元,并让乙过几天再给他800元当作投资。结果,甲一分钱未赚,乙一点力气未出,甲不但替乙垫付了投资,还白送了乙120元。而这800元,一去一进如何入账便成了一个迷。它究竟是花出去了,还是没花出去呢?
“补充协议”中的乙方简直就像只饿不死的瞎家雀,而甲方不是吃饱了撑的就是令有打算。甲乙双方大摆“空手道”游戏,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120万不直接给乙,还玩送920万返还800万的弯弯绕,其中大有玄机。

6月23日,小崔在微博发过一张《上海合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协议)审批表》的图片。其主要内容为:
支付演员范伟的聘用费500万元。“江海洋”三个大字,便出现在董事长(总经理)意见一栏内。由此可见,江海洋可能掌握《大轰炸》演员片酬的具体情况。
张海洋在说明会上讲:“为了这笔百姓的“血汗钱”,我们经历了人生最为艰难的日子。在影片上档发行在即之时,我们不希望因为一些传言而造成的误解,影响影片的上映。”

既然江海洋承认了拍《大轰炸》的资金是百姓的“血汗钱”,那么就证明小崔说的“都是上海老百姓的血汗钱”并非空穴来风。
如果《大轰炸》已成为牵扯到百姓利益的公众事件,那么应该有人站出来说明资金的流向及数量。“血汗钱”来之不易,好钢一定用在刀刃上。倘若拍摄资金真如“空手道”协议一般,戏还没拍,800万进进出出,120万便不见了。如此这般,老百姓这关肯定过不了。
江海洋说,不希望《大轰炸》死在剪接台上,也不希望被误解。那么一个真正的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电影人,绝不能以一句“无需解释,也无心解释”一带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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