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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篇》之“先之”

《子路篇》之“先之”

作者: 陈建军 | 来源:发表于2023-06-30 08:43 被阅读0次

    ——《子路篇》总复习之四

    《子路篇》与《为z篇》同是论z治,但切入点不同。唐文治先生认为,“盖《为政》篇重在推原德化,本学术以为治术;而《子路》篇则多敷陈时政,意在补救当时之失。”所以,《为政篇》在开宗明义提出“为政以德”之后,分别从诗教、德教、礼教、孝教等方面展开。按照《论语》编纂的习惯,《子路篇》开篇“先之劳之无倦”就应该是本篇讨论为政的中心主题。

    唐文治先生认为,“‘先之,劳之’,为政者之模范也。不先不劳,未有能率人者也。”“先之劳之”是说为政者应该成为百姓们的楷模榜样,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没有自己不率先垂范,而能率领百姓的。

    先我们首先看,为政者应该如何“先之”?

    仔细品味,本篇前9章都是围绕“先之”这个主题来展开的。

    首章,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

    传统注疏都把“先之”解作:“为政者要百姓去做的事,自己以身先行。”本章文字简短,如果孤立地读本章,因文望义,也只能这样解释了,从章句的模式也看不到微言大义。然而,我们知道作为《论语》一篇的首章,一般都有提纲挈领的重要地位。我们从编纂者的脉络和用心的视角,就可以读到与以往不同的意义。

    第二章,“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这不是明明就举出来一个“先”字吗?这正是在三者之间做出的先后优先排序。第三章,“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必也正名乎!”这里更清晰地举出“奚先”,哪个更为优先,哪个最先。

    第四章,“上好礼”“上好义”“上好信”,“则民莫敢不......”这不也是更明白地在讲优先地位的问题。

    可见,《子路篇》仍然是首章开宗明义,接下来的章节是以实例来解说什么叫做“先之”,为什么要“先之”

    这个“先”不仅仅是指身先士卒,更是指为z者需要优先关注、重点把握和做好准备的要件。我们一旦找到了这个关键的入手处,就可以把握本篇的结构。本篇有三个要阐述的核心点:先之、劳之、无倦。即:全篇就是围绕这三个要点展开的。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先之”的部分。

    第二章,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王肃注曰:“先有司,言为政当先任有司,而后责其事。”这里“先”指优先,先使下属各司其职;然后“赦小过、举贤才”,这是讲“如何先有司”的具体方法。三者并非并列的关系和要素,前者是关键,后两者是具体操作方法。

    第三章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本章的历史背景是,孔子晚年长期住在卫国贤大夫蘧伯玉家,时值蒯聩与儿子卫出公辄“父子争国”。很多人也都在讨论,孔子是应该为正名而站在世子蒯聩一边,还是承认既成现实而站在出公辄一边。而孔子讲的这个道理,“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连子路都觉得很迂腐,难道孔子坚持的只是这么一个死板的礼仪形式吗?君臣关系,在古代是身份和权,在现代是权和责。“正名”看似是礼仪之事,“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名而又正君心,才能实现。而名实不符,礼和忠都谈不到。“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上面所说的“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也就做不到。

    名不正,是社会动乱的征兆。出于利益分配而妥协,还是坚持价值和原则呢?孔子从天命出发,做出了抉择。知不可为而为之,不久即离开卫国。

    第四章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

    本章成了后来诟病孔子歧视农业劳作的铁案。虽然后代也有学者极力为其回护,但面对白纸黑字,显得苍白无力。

    但我们跟随编纂者的脉络走进去,仔细品味,可以看到孔子是在讲“先后”。社稷的根本,在于“上好礼、好义、好信”,有志于为z的士人,他关注和用力于学问的优先点也应该如此。

    第五章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读明白上章,也就懂得本章接着讲成就学问的先后标准。“不学诗,无以言”,诗含礼,礼用诗,这与《为z篇》第二章就讲“诗三百”一样,重在讲《诗》的运用。以《诗》相酬答,是春秋外交朝政时候的必须,本章用意,学问重在贯通能用,即“先之”。

    第六章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前面,“上好礼、上好义、上好信”,“则民莫敢不......”《颜渊篇》也讲“z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诵诗三百,以用为先,又以落实修身为先;为z者,要以身正为先。《大学》有言“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

    第七章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

    第八章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两章连读。从卫公子之善居室,并言鲁卫之z(兄弟之邦)。仁z如居室,始有、次合(完善)、而后美(效验),善z之效如此。

    第九章,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为z的基础是(先)使民富庶,而后“教之。”圣人之z,先之劳之,根本在于教化,这也是为z者的用心处劳心处,所以教化在这里指向“劳之”。

    从而承上启下,自然引出下文“劳之”和“无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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