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点说,有些上市公司在信披问题上,像一个被家长强迫吃饭的瓜娃子,敷衍吃两口就跑,最后非得挨打了哭得满脸眼泪鼻涕泡儿,才肯乖乖坐下来吃饭。
披露意愿不强,投入也就少。能请个几千块的大学毕业生来当证代,绝不多花钱请个两万的熟手。能不披露少披露的就绝对不多事,消极怠工,监管爸爸要求什么我就只给什么,多一个字都不给你。
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信披报告千篇一律,可读性也不强,也就不奇怪了。尤其是财务报表,专业水平差点的投资者看到一头雾水,专业水平高一点的投资者,研究到额头青筋毕露,最终也还是没看懂。
让我们从一个来自灵魂深处的疑问出发:
信息披露究竟保护谁?
在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环境底下,信息披露保护的是上市公司自己,第一是确保投资者们了解公司目前的发展和未来预期,藏着掖着只会让人怀疑公司本身有所隐瞒,从而转身另投其他公司的怀抱。
第二,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可以有效防止做空。“有效市场假说”认为,“市场中观察到的价格是真实价值的完美指标,市场价格准确的反映了市场上可得到的信息,并随着新信息的披露而做出相应的反映。”,它成立的一个前提是——市场信息是被充分披露的,每个市场参与者在同一时间内得到等量等质的信息,在信披不透明的时候,往往是做空者们发挥“清道夫”作用的时刻。在华尔街就存在着许多“秃鹫”,每天专门盯着上市公司,一旦发现问题,立刻蜂拥而上咬住不放。
及时准确、采用能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的披露方式,对公司季报财报、收购并购以及其他相关事情进行披露,充分做好交流,是上市公司面临做空打击的有效抵御方式。这样的话投资者对你积累了足够的信誉,而且心里没有多少问号,就算做空机构真要出报告抨击也不容易站住脚。
然而在我大A股,一切政策的第一要义,都是“保护广大投资者”。A股并不允许做空,也是为了保护市场上大量的散户投资者,起码在表面上如此。一旦股价没下限,大部分散户无法承担亏损,后果大家懂的。监管这么做都是为了love& peace,一看你就不是什么好人,赶紧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可有趣的是,人为干预市场,反而让很多公司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嗯哼,反正不允许做空,没人干得掉我,我吃饱了闲着费事做好信披呢?” 没毛病啊(?)
除了保护对象的锚定出了偏差,使得上市公司信披意愿消弱之外,法律体系的执行也有一定的影响。
我们国内用的是制定法,而非判例法,这是为什么我们的监管规则一直在修订修订修订、增加增加增加的原因,只有越事无巨细,才能堵住尽可能多的漏洞。魔鬼从细节中滋生,公司内部的信披部门本身人手有限,规则太多,而且不同的法规纵横交错,牵一发动全身,要耗费大量精力跟上监管的步伐,有些时候只能消极怠工了。
话说到这多说一句,其实繁杂死板的规则,也往往导致了监管层和违法者之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博弈,因为既然是固定的规则,就必然有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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