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讓我了解到“巡视”与“巡察”的關係。本來對這兩個詞,完全是想到什麼用什麼的,這次算是清楚了。(本篇記錄絕大多數內容來自百度)
原來這兩項制度性的安排,來自《党章》第二章第十四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
共同點:即无论巡视还是巡察,都是在党内进行的,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因为巡视组和巡察组都具有反腐败的职能,很多人認為是由各级纪委监委派出的。事实上,各级党委才是巡视组和巡察组的派出单位。
區別:巡视是从上视下,重在“看”的过程,有一种俯察全局的威严。巡察重在“察”,即体察民情,掌握基层动态,巡察的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政治基础。
相類似的有個“巡查”,重在“查”,它可以是党内监督,但更多体现的是政府部门监督、某一系统领域内的监督。即查找和查处某一专项问题。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