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从来都不是文字本身,而反映的是它背后的人的思想和价值观。有些人写作为了取悦自己,喜爱文字,当然被追捧的那种虚荣也是需求的一部分,只是真心喜欢文字的人,个人喜欢占主导地位,我不为了取悦你,我首先想要抒发的是我自己。在这个过程中,碰到有共鸣的知音了,那就更好不过了,算是意外惊喜吧。

海伦•凯勒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颗伟大的心灵对话。”之所以我们很多人喜欢读书的原因就在于此,在书中找到自己,提炼自己的灵魂。

有人说“读书无用”。我觉得,确实,读一本书确实没什么用。我读完了《月亮与六便士》,以为这本书就如网上宣传的那句话那样是讲爱情的——“月亮你想要,六便士还嫌少”。但以我之观点,细细品味的时候,觉得斯特里克兰德这个人太勇敢——辞掉了自己体面的工作,退出了自己原本外人看来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这点我是很鄙视的),去当一名画家。以现金社会的普世价值观来讲,这种人纯属有病。但他确确实实能打动我,给我在很多事情上以行动力。比如,当时我立马就注册了微信公众号,然后发了几篇文章,当然,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个事件进行下去的必要因素,可是要让自己在所做的事情中如烟花破空般灿烂,我还得学习其他知识(引流、选题、系统化写作等等)。但我这个人的性格却是,我写的东西,愿者看之就好,直男如我,不喜欢任何的套路。
但真正我觉得写文的套路不是套路的时候,还要归功于另一本书——《走心文案是怎样炼成的》,其中书中有一个章节题目是这样的——做品牌就像谈恋爱。这样的题目吸引我的原因有三点:1、我自认为比较善良,不喜欢套路,所以恋爱中,生活中都是如此,与恋爱挂钩的文案写作技巧能让我不那么抵触。2、能写出这样文案题目的作者跟我是同类人,相知才能相吸引。3、恋爱中我待人真诚且很愿意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这与我一直以来认为的销售应该具备的素质不谋而合。
至此,我想我们都应该明白,很多时候,能够打动我们的往往是那些能走进我们内心的文字。那些文字就像生活到现在,明白了很多道理的你,在四散的书之海洋寻找你自己的灵魂碎片一样。你阅读,你拼凑,最终至老得到一个完整的自己。

所以如果你认为,无知的你就是完整的自己,那书中确实不太能找到讲述自己无知的作者,所以读书对你,确实无用。如果你认为全知全能的你无需任何引导,那书对你来说,也无用,因为出书的作者一般都较为谦卑,懂的越多,越觉得自己知道的太少,你也无法找到你的影子。
所以,屏幕面前的你,别再被一些人的读书无用论蛊惑了,时间书本万千,总有一些能让你找回你“自己”的文字。总有一些作者能让你觉得他的身上,他的文字里藏匿着你的灵魂。
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是一群人可以走得很远,欢迎大家加入专题:岁月拾遗我们一起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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