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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被杀,江母请愿,陈世峰还有活路吗》

《江歌被杀,江母请愿,陈世峰还有活路吗》

作者: TU1900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17-11-14 02:26 被阅读161次
    《江歌被杀,江母请愿,陈世峰还有活路吗》

    这两天好多朋友问我,你觉得杀人的陈世峰会被判死刑吗?为此我查了一些资料。小郑同志在这里,跟大家从法律角度上,说一下这个问题;一年前才女江歌在日本被中国籍留学生陈世峰无辜杀害,日本警方以杀人罪对陈世峰执行逮捕,今年十二月份本案将在日本进行审判。

    日本是目前全世界五十多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而杀人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之一。另有公开资料显示日本最近二十年执行死刑的数量或许不到一百人,死刑执行令需要由法务大臣签署,基本上很少有人愿意去充当刽子手。所以近年来,日本死刑逐渐被虚化。

    当被问到陈世峰是否会被判死的问题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几率不大”,陈世峰应当属于“激情杀人”,这与日本会判处死刑的谋杀,比如“抢劫杀人”、“绑架杀人”以及“强奸杀人”不同。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陈世峰被判处十到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说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不死心,但是朋友们注意一下我国刑法还有一个伟大精深的地方,那就是“属人管辖”的刑事管辖原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杀人犯陈世峰根据日本刑法显然会判处三年以上刑罚,因此,适用我国刑法的属人原则规定。又根据我国刑法对外国刑事判决消积承认的特性: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陈世峰被判处的刑罚比较低,不足以抵挡他所犯的罪行,那么等他在日本服完刑罚回来时,我国司法机关依旧可以对其进行审判处罚。

    陈世峰大概不会死,江歌可悲,江母可怜,对于她在网络上请愿征集对陈世峰判处死刑的行为,我明确地表示支持。遗憾的是,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最后以朱令翻译的《大麦歌》纪念一下这个女孩:

    大麦俯身偃,海滨有低地,巨风动地来,放歌殊未已;

    大麦俯身偃,既偃且复起,颠仆不能折,昂扬伤痛里;

    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灵风曲。

    郑良旭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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