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经验之中最为普同的一项或许是“自我”的现象,而我们也知道,教育乃是此一现象的重要成因。教育的任何措施都必须对此念兹在兹。学校教育是一个人在家庭生活之外最早投人的社会体制,它会在形塑自我的历程中扮演关键角色。
自性第一特质是行事权。人对于自身的体验就是作为一个行事者。在自性中,必定有点东西不只属于能辨认感觉动作的行事权而已。人类自性里头的特色之处在于能建构一套概念系统,将它和世界交汇时所执行的种种“纪录”组织起来,而这套纪录能关联于过去(也就是所谓的“自传式记忆”),”也能够外推到未来一这就形成了既有历史性也有可能性的自我。有个“可能的自我”才能够料理抱负、信心、乐观期望及其对立物。“这套“建构的”自我系统虽然是内在的、私密的、充满情感的,但它也会延伸到事物、活动、场所而使我们成为“自我卷人”状态。自性里也含有道德的面向,其最简单的表现形式是这种普遍可见的现象:为了自身所投入之事或为了其后果而“自责”或“责备他人”。在更为进化的层次上,所有的法律系统都会特别标示(并且使之合法化)某种的责任概念,也就是说,自我对于更广大的文化权威而身负着义务——通过“官方”的确认,我们的自我就应该是个能控制自身行动的行事者。
行事的概念不只意味着发动的能力,也意味着能完成自身的行动,它的意思就是指技能或办理的知识。 自我的发展所需的主要养料就是成功和失败。然而所谓成功和失败,我们本身并不是最后仲裁者,而经常是要靠“外部”标准,也就是各文化所特有者,来下定义。学校是儿童们首度遭逢这些标准的地方。学校判定儿童的表现,于是儿童们的反应就是反过来评价他们自身。
自性的第二特质是评价。我们不只会体验到自身的行事身份,也会为我们所期望完成或被别人所交办的事务之效能而作出评价。自我乃渐渐将这些评价融人己身。我把这种行事效能和自我评价的混合物称为“自尊”。它结合了我们对自己的信念,再加上对自己之所不能及者的恐惧。
对于自尊的管理永远不会很单纯,也永远不能完全安顿,而它的状态会受到外在支持是否便利可及的强大影响。学校对于儿童的自尊常常处理得很粗糙,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我们也开始了解儿童们在这方面是多么脆弱。 从理想上说,学校要提供的环境应该是比“真实世界”里对于自尊的威胁要少得多,并且其设计的旨趣还应该是鼓励学习者把事情“试着做出来”。学校存在的目的并不只是给学生装备些技能和自尊而已,它同时还要和社会里同样能提供那些东西,但却会给孩子们带来悲惨后果的部分一争短长。
如果行事和自尊这两者都是自我这个概念的核心构成要素,那么,我们对学校的一般作为就必须重行检视,看看它对于人的个己自性之中的这两个要素究竟有什么贡献。
如果学校就是进人文化的门径,而不只是进人文化的准备,那么我们就应经常不断地重新评估; 学校的种种作为在幼小学生对于自身权能的理解方面(也就是他们对于自身的行事权方面),以及他们对于自己有多少机会能够因应学校和出了学校以后的世界(这说的就是他们的自尊方面),究竟有多少成效。在很多当代的民主国家里,我认为,我们都太过分专注于学生“表现”的形式标准以及很多科层系统所敷设的体制性要求,以致都轻忽了教育原应有这个属于个己的面向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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