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每每填写简介的爱好那一栏,我总是很顺其自然的写下看书两字。
自以为,看书便是我最大的爱好。小学条件有限,并没有太多的小说、名著、诗歌等课外读物,唯一期待的便是新学期的到来。
那一本本崭新,带着印刷芬芳的课本,就是我最钟情的读物。拿到的第一晚,就是爱不释手的翻阅着,恨不得每本书都看个遍,又怕看完了,日后便无书可看。
到了初中,认识了一个同学,她的母亲是师范老师。家里摆放着一书橱的书籍,当年最热门的读者、各种青少年读刊、名著,当时把我看的目不转睛,那个痴样,现在想想还觉得好傻。
得到主人的邀请,我可以随时去她家看各种书。那时简直高兴坏了!大中午也不知道休息,吃完饭就直奔人家家里去借书看。更不懂的,主人家也是要休息的。
就这样也记不清打扰人家多长的时间,后来因为换了座位少了联系,期间还因为她有意无意的调倘了我一句,类似穷人孩子早当家的戏言,当时有种莫名的自尊心在极力反对我再次登门借书。其实,现在回想起来只觉得得好笑。多大点事儿。
到了高中,家里经济条件宽裕了些。我把攒起来的零花钱拿去书店办了张借书卡,按每天几毛钱收费。不同种类的书籍,价格不同。
可能越多的选择,越就不显得珍贵。渐渐的,我发现自己对什么文学类书籍的兴趣骤减,取而代之的是大家口口相传的言情小说。太多的垃圾文化瞬间充斥了我的生活,我却还乐不思蜀的沉浸在其中。
自然而然,大学考砸了。
痛定思痛,经过一年的复读,算是考上父母心里理想的大学。
在大学的图书馆,我好像又有了初恋的感觉。那里的书籍,简直数不胜数,似乎可以让你忘记自己来大学的目的。
然而不争气的是,自己还是以故事、小说类书籍当作重点偏爱的对象。持续时间也才一年多,后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我几乎把图书馆给淡忘了。
现在离开了,才会念及她的好,她的美。
初衷犹在,可世事迁移。想再回去一趟,怕是难得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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