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经近刺”为临床针刺取穴治疗的主要原则之一,其大意是根据病变部位就近取穴的针刺治疗原则。
比如相关经文曰:“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此条经文的意思是说,临床根据“循经近刺”的取穴原则,比如腰部以上的各种病证,其病位都在手太阴肺经和手阳明大肠经的主治范围之内;而腰部以下的各种病证,其病位都在足太阴脾经和足阳明胃经的主治范围之内。
另外经文说:“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此条说的是,病患始生于头部的,其头必重;病患始生于手部的,其臂必重;病患始生于足部的,其足必重……总之,在治疗所有这些疾病的时候,都需根据治病求本的治疗原则,首先要针刺其病患最初发生的部位,以治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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