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007已经是老生长谈的话题了,然而国内 996、007 在 《劳动法》的眼皮子底下,已然是普片化、常态化了,甚至可能会延续到我们的子孙世世代代,想想都觉得疲倦...
回到正题,996、007 是福报吗? 前两年字节取消了大小周, 还有不少员工觉得不满,因为多一天加班就多拿点加班工资, 对这类人来说,可能就是是福报吧。 另一类人认为是我们跪久站不起来了, 这分明就是资本家的剥削, 工作日每天工作 12 小时以上,平时加班没工资,周末还得急着干, 这不是把人当机器是什么,可在这常态化普片化的环境里,也只能是一声叹息!但是今天从经济学和哲学以及法律的层面讨论一下,加班可能是福报,也可能是剥削,甚至还可能是自我剥削, 都取决于你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主观需求。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不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剩余价值吗, 怎么劳动者还能自我剥削? 先从一个现象说起吧:
估计很多人都有个这样的经历:每天下班已经是晚上 11 点了, 12 点躺床上明明已经很疲惫了, 可你就是忍不住打开手机, 刷一会视频、或者玩一把游戏,到凌晨 1、2 才睡觉, 为自己不争气熬夜带着一丝“懊悔”和“自责”入睡。 其实,这就是对“自我剥削”的一种本能的“反抗”,因为忙碌了一天, 你觉得自己就像一台机器, 只有入睡前那短暂的十几分钟,你才感觉到时间是属于你自己的、娱乐是属于属于你自己的,如果以这种状态,干到 65 岁退休, 一辈子也差不多了, 且不说到时你是否还能保持着健康身体和心灵, 一生中有短暂的区区不到 24 分之一的时间是属于你的,想想也是悲哀。
没错, 这个现象就是自我剥削的冰山一角, 如果量化成数据的话,我们可以套用经济学的几个名词来解释一下: 机会成本、收益、功能效益。
机会成本和收益
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里做两件事情, 当我们选择做一件事情的时候, 必然要放弃其他事情。比如一个农民, 一条可以选择去打鱼,一天可以打十斤鱼儿; 也可以选择去打柴,一天可以打 80 斤柴。
那么他选择打柴, 他的机会成本就是 10 斤鱼,反之, 选择打鱼机会成本是 80 斤柴。如果每斤鱼 10 元, 每斤柴 1 元, 你是这个农民你会选择打鱼还是打柴呢?
打鱼的收益是 100 元, 打柴的收益是 80 元, 收益的角度考虑, 自然是选择打鱼。

功能效用
到这里, 你已经知道什么是机会成本和收益了,我们接着说一下功能效用。功能效用就是收益的东西是不是正在用来满足了某一项需求,比如这个农民辛辛苦苦打鱼,就是为了能赚钱买一餐熊掌吃,如果吃到了, 就算产生了功能效用, 但是,这个农民为了积累更多的钱,日夜不停地打鱼,连吃熊掌的时间都不愿意花,最后积劳成疾,不能吃熊掌了, 那他这辈子辛苦是没产生功能效用的,收益的钱也就是一堆数字, 这也是一种自我剥削。

什么是自我剥削
现在我们可以来总结一下什么是自我剥削了, 第一: 如果机会成本大于收益,就是自我剥削, 比如前面说的农民,如果选择了打柴, 每天赚 80 元,放弃了每天本来可以赚 100 元的机会; 第二, 收益没产生功能效益, 俗话说, 赚的钱是银行的,花出去的才是自己的。
该不该加班?
说完了农民打鱼和打柴的故事, 再来看看我们要不要加班的事情吧。

关于该不该加班,抛开劳动法的层面, 在加班的机会成本和收益、功能效用这个三角天平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砝码。比如《三体》作者刘慈欣,如果是生在这个 996 盛行的时代, 被迫或自愿选择了加班,那可能今天就少了一部科幻巨著,这个成本太大了。当然,我们都是普通人,做到不自我剥削已经很不错了, 不一定人人都能成为刘慈欣。
另外再哲学人生意义上,如果讨论活着的价值,成本收益的评估也只是冷冰冰的数字,也许给予家人的陪伴更是无法用价值来评估的,我还是呼吁同胞们,在能维持身体健康的情况下适度加班吧,多陪陪家人,都陪陪“自己”,不要陷入自我剥削的陷阱中。
在法律层面,《劳动法》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也希望我国工会能维护一下国家法律的尊严,不然让某些利欲熏心的资本家打着奋斗的旗号,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践踏劳动者的健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