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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孝文化传承的思考(之十一)

关于对孝文化传承的思考(之十一)

作者: 芮峻 | 来源:发表于2020-12-18 07:45 被阅读0次

          关于对孝文化传承的思考

                  (之十一)

          “孝”是一种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文化属于上层建筑,“孝”当然也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根据政治经济学理论,这上层建筑的“孝”也在随经济基础的“时”在变化中,这“孝文化”也在与时俱进中。

          一:中华“孝”文化在历史演进中,距今4500年前孔子在《伦语.里仁》中述“父母在、不远游”,那个时代经济落后交通不便,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只有“父母在不远游”,以照料老人,当下地球村的物理距离都变狭小了,《伦语》中的“父母在不远游”成了历史的古董了。在那个古董的年代,孔子在《孝经》里曾提出“丧不过三年”,那时经济落后,生活节奏缓慢,这么提出这么做,在那个社会背景下,也无可非议的,丧事的披麻戴孝等繁杂陈规也渐渐消失了,戴个黑纱,举行遗体告别,寄托哀思,其实“孝”的实质沒有变,并没有与时俱进而冲淡了对“孝”的实质内涵。

            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孝”内涵,当下我国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体,所以“子女常回家看看”是比较好的办法,但是子女忙于奔波生活,这回家看看的時间特有限,所以社区的助老活动要辅之,现在街道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应当把“托老”作为一项任务,在平時社区助老组织要保持与老人的日常联系,有问题能及时联系子女或给予解决。

            三、社会化养老是形式的需要,社会上承办的老年公寓,这是一种好的选择,还有具有托老所性质的日托,简单且费用也不高,养老工作社会化是“孝文化”的延伸,政府应投入资金,政府买服务予老人,当然我们东方孝文化还有一大特色,老人享受的天伦之乐,多元化的养老,不可忽视找个长假日,领着孩子,来回家看看,让你们的孩子领悟到对老辈的尽孝,更可贵的是“三代”甚至“四、五代”享受的美好绝伦的“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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